4月9日,據中國國家統計局披露:2008年中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29元,日平均工資為111.99元。其中,平均工資最高的三個行業是證券業、金融業、航空運輸業;平均工資最低的三個行業是木材加工及木竹滕棕草制品業、紡織業、農副食品加工業。 中新社發 五河 攝
前不久,北京市統計部門和國家統計局相繼發布了2008年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社會上馬上有人質疑“平均工資掩蓋了差異”,一種有代表性的觀點是:不應只公布一個平均工資,應該公布分行業的差異。其實,無論是北京和國家統計網站發布的詳解,還是主要媒體發布的消息,都不是只公布了一個平均工資,而是把高的行業、低的行業、高低間的差異,甚至一個行業內的差異,都做了詳細的說明,并指出了有多少人在平均數以下。這樣的做法,完全沒有回避或掩蓋矛盾,而恰恰是正視和揭露矛盾,反映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質疑者回避或省略了這些內容,而一些跟帖的網民也顯然沒有看原文。
有人認為,平均工資只調查了大企業,沒有那些小企業,沒有農民工等等。這其實是誤解。北京發布的消息明確說:采取全面調查和抽樣調查,調查單位數是13.2萬家;一定規模的單位全面調查,其他的抽樣調查。而抽樣調查是國際最通用的統計方法,是通過抽樣推算總體,對所有單位都有代表性。因此,13.2萬個調查單位,反映的是所有企事業單位的情況,包括大單位和小單位。當然,單位中的所有職工也都在統計之列,包括聘用的農民工。不是像有些博客所說的,只是你、我、他中的一部分人。
當然,城鎮職工平均工資不包括個體戶。于是,很多人說為什么不包括?應該包括。其實,反映國情國力、市情市力的統計數字有很多。包括個體戶、包括郊區農民的數字都有,不過不叫城鎮職工平均工資,分別叫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每個指標既可以分詳細構成,也可以按高、中、低進行五等分、七等分乃至九等分。這些詳細的數據,統計年鑒上有,統計網站上也有,并不是一個平均數掩蓋了差異。無論是決策者,還是社會各界,都可以根據自己需要研究和觀察的問題,選擇不同口徑的指標數據。
有媒體刊發的文章,說“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二沒有落入個人腰包”,這更是應該指出的錯誤的概念。即使引用的統計是準確的,平均工資所包括的也只是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這一點在統計局的新聞發布上都非常明確。什么叫代扣代繳,就是代替職工繳納的,而不包括由單位繳納的部分。但是“三分之二”的說法,是把單位繳納的20%、7.5%等等,全部包括進來了。
或許還有人會問,既然統計有許多不同口徑的數據,為什么只發布了這一個數據?其實,統計網站上發布的數據很多。而媒體依據受關注的程度,有選擇性地進行報道或引用。如平均工資的受關注程度就很高。但這是為了給政府貼金嗎?完全不是。因為政府有關部門將其作為最低工資、養老保險、工傷理賠等事項的依據,也就是保障個人利益的依據,所以,這個指標值越高,企業和政府拿的就越多,以致有些地方財政都難以為繼。對個人而言,這些事項中,惟有養老保險的最低標準基數會水漲船高。但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個人拿的多,配套部分也多,且只是就最低標準而言。年輕人或許覺得養老很遙遠,但干了大半輩子的人,當然希望這個最低的標準能夠確保養老的需要。
無疑,統計工作需要改進完善,特別是需要發布更多的統計數據,并提高透明度,改進統計宣傳的形式。但作為質疑者,也要實事求是,不能以訛傳訛;更不能視已經說明的事實于不顧,攻其一點。這樣,只能造成更多的誤解。(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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