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私企和個體戶的工資納入統計范疇,這樣的平均工資顯然要比僅統計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工資更具真實性,更符合公眾感受。
針對平均工資屢次被指與公眾感受有距離,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作了解釋,并表示為更好地反映工資變化情況,國家統計局已在著手進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改革,包括對私營單位工資統計進行論證和試點,有關統計情況將及時按照法定程序發布。
大家為何感覺平均工資虛高,國家統計局解釋說現行的工資統計不但包括貨幣收入,還包括實物收入。而且統計的是稅前工資,并包括五險一金。然而明眼人都知道,一個重要的原因還在于現在的平均工資是特指城鎮單位在崗職工的,而沒有將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納入統計范圍。
如果說不同行業、不同崗位之間的收入分配不公掩蓋了個體的工資差異,那么排除私企職工的統計制度無形中拉高了工資的平均數,很有點孤芳自賞的感覺。這也正是許多人詬病平均工資統計的要害所在。
因而,道理很簡單,公眾不是不相信統計數據,而是現在的統計制度需要改進,統計口徑需要擴大。將私企和個體戶的工資納入統計范疇,這樣的平均工資顯然要比僅統計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工資更具真實性,更符合公眾感受。
據了解,我國于上世紀50年代就建立了工資統計制度,主要目的是了解城鎮單位從業人員人數及勞動報酬的狀況,反映就業、生產成本和經濟運行情況。然而,社會發展到今天,特別是在市場經濟大力鼓勵私企和個體經濟發展的前提下,我國從業人員的構成情況已與上世紀大為不同。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專家透露,目前在平均工資統計口徑內的在崗職工只相當于城鎮雇員數的40%,其余60%則分布在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雇用人員以及在城鎮打工的1.4億農民工,而恰恰這60%人群的年工薪收入水平都很低。一個只統計四成職工工資的平均數,其結果不但與公眾感覺相脫節,自然也難以反映經濟運行的真實情況。事實上,國家統計局已意識到現行統計制度的缺陷所在,對私營企業在崗職工收入進行摸底,研究如何開展個體戶工資統計,似乎可視為著手工資統計制度改革的前期準備。
之所以要改革工資統計制度,一方面是為了反映經濟運行的真實情況,另一方面也與公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眾所周知,現行的平均工資是多個部門制定相關政策的主要依據,如社會保險金征收、基本養老金和退休費發放、最低工資標準、人身損害司法賠償等,都與平均工資數據相關。因而,一個虛高的平均工資,不但誤導相關的社保、養老金、就業等政策的制訂,更嚴重的是抬高了社保、養老金的門檻,這意味著那些處在平均工資數據以下的人(當然大部分都是私企職工和農民工)要按照平均工資標準來繳納社保、養老金,有“劫貧濟富”之嫌。
統計部門表示,私營單位數量多、分布廣、變化頻繁,有些管理不規范,這些都給統計工作帶來很大難度。但鑒于平均工資對相關政策的影響,再大的困難也不應阻礙工資統計制度的改革。(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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