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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集體管理協(xié)會(簡稱音集協(xié))自2007年開始收取卡拉OK版權費,如今收取的版權費已達8000萬元,但很多歌手至今卻仍沒有拿到應得的報酬。(5月11日《羊城晚報》)
按照國家版權局規(guī)定,KTV版權使用費由中國音集協(xié)代為收取,收取后按比例返還給相關受益人:40%給音樂著作版權協(xié)會,返還給詞曲作者;剩下的再扣除50%也就是2400萬元,作為音集協(xié)及其授權的天合公司的管理費用;最后剩下的2400萬元則用于分配給歌手所在的各家唱片公司。據(jù)相關人士稱,部分費用已下?lián)艿较嚓P唱片公司。
可是實際情況如何?
筆者詢問了K廳里點唱率頗高的《懂你》演唱者滿文軍、《濤聲依舊》等歌曲演唱者毛寧、著名音樂人陳小奇,他們都說迄今未收到版權費。那么,這些版權費會不會給了唱片公司,而唱片公司沒有分給歌手呢?筆者采訪了中國最大的唱片公司之一、華友飛樂唱片公司總裁鐘雄兵,他的回答也很明確:一分錢沒收到。
不是款項過于龐大,涉及的公司和歌手太多,分配起來有難度?難度無疑是存在的。但我們注意到,8000萬元中有2400萬元是作為管理費截留的,拿出400萬元的管理費請人管理分配是否已經(jīng)綽綽有余?然而2007年至今,這筆版權費還在某些地方“隱居”。與此相反,當K廳拒交版權費,音集協(xié)就又是交涉又打官司,反應倒是出奇迅速!這種收費時唱《不再猶豫》、分錢時唱《大約在冬季》、面對采訪時唱《不能說的秘密》的作派,讓人懷疑,收費者是想維權還是想斂財?
借為唱片公司、音樂人維權的名義來狂收版權費,既不征求相關方面的意見,也不作分配版權費的任何準備,更缺失相應的監(jiān)管,這樣收下的巨款,弄不好可能為某些人走向富裕架橋,也可能為某些人通往監(jiān)獄鋪路———無論哪一種可能,這樣的“卡拉OK”收費,如何能OK?!(何 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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