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中央大型企業創造的利潤總額也連創新高,在贊揚央企為國家作出了貢獻的同時,各種質疑也與日俱增,央企究竟應當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如何承擔社會責任?承擔多大的社會責任?就這些問題,本報記者日前采訪了中國社科院經濟所微觀經濟研究室副主任劇錦文。
需要承擔更多社會責任
問:討論社會責任需要從國有企業的目標談起,國有企業的職能與央企的目標是什么?
劇錦文:改革開放后,中國對誕生于計劃經濟時期的國有企業進行的改革實際上從兩個方面展開,首先進行的是塑造能夠適應市場需要的新國企,即要使企業以盈利為主要目標。
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之后,我國進行了國有企業、國有經濟的戰略重組,國有經濟從廣大競爭性產業領域退出,進入具有行政壟斷意義的戰略性產業。
后一階段的改革,實際上已經不再過分強調作為單個國有企業的行為問題,而轉向國有經濟的整體配置。如果這是個根本的戰略轉變的話,微觀意義上的國有企業的盈利功能就不是最重要的了。
但現在看來,目前包括央企在內的絕大多數國有企業的目標與行為與這一根本轉變并不完全相符。我個人認為,央企確實需要承擔更多社會責任,而且需要將其已經承擔的隱性社會責任明確化,或逐步由承擔隱性社會責任轉變為顯性的社會責任。
與非國有經濟有所區別
問:央企為什么要比別的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劇錦文:首先,這是國有企業的特殊本質的要求。從理論上講,國有企業作為國家的企業、全民的企業應當體現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就應該與非國有經濟有所區別,就不能惟利是圖,與民爭利。
其次,這是國有經濟的戰略調整的要求。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政府對國有經濟的功能定位,強調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對市場失靈的彌補。盡管在經濟轉軌時期國有企業仍然需要盈利,但這實際上已經從新的高度提出了國有經濟的社會責任問題,即當市場調節無法實現時,國有經濟就責無旁貸,國有企業就不能過多地考慮一時的得失。
再次,國有企業比其他性質的企業使用了更多的社會資源。央企的盈利大戶中很多都是壟斷性企業,通過壟斷獲得了高額利潤,而且在業務擴張中,多數情況下是通過使用更多的社會稀缺資源實現的,例如擴大投資時借力銀行信貸而非自有資金,獲得更多上市融資的指標以及各種補貼、稅收優惠等政策傾斜等等。正因如此,央企就應該比別的企業承擔更多社會責任。
社會責任內涵應該調整
問:有人認為,相對于目前央企獲得的高額利潤,其承擔的社會責任偏少。您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劇錦文:也許這個判斷是有道理的,但我認為,央企更應該調整其社會責任的內涵或結構。
長期以來,特別是在計劃經濟時期,國內任何的一個國有企業都承擔了大量社會責任,只不過這些責任存在于一個較小的社會范圍內,并且許多是以隱性的形式存在。
現在有人批評國企承擔社會責任少,對于國有企業來講,多少有些委屈。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原因在于歷史的存續和現存的企業體制。以國資委管轄的160多家特大型國有企業為例,許多是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就誕生了。這些企業不僅是生產經營單位,更是復雜的社會體系。
國有企業一經創設,它們事實上既承擔著盈利目標,也承擔著社會穩定等政治目標,用現在的語言說,就是承擔了一定的社會責任。盡管在近30年間針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大量改革,但至今仍然無法徹底剝離出去。
由于賦予了國有企業眾多社會責任,就給一些國企的經營者以借口。當利潤增加時,他們會說要用一定利潤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用一定資金解決落后的技術設備,乃至于通過規模擴張以解決本企業職工子女的就業問題等等。當企業出現虧損時,他們又會說這是由于企業為了非商業目標而無法避免的。
這種機制事實上也為企業承擔更多顯性的社會責任提供了推脫的便利。
降低壟斷企業分配水平
問:政府該如何推動央企履行其社會責任?
劇錦文:近來曝出的國有壟斷行業的高薪酬、高福利,已經引起國人的普遍關注。在目前國企的利潤留存于企業的體制下,極大地刺激了這些企業通過各種變相手段發放工資、獎金、津貼和高福利等,甚至在不同行業間還出現了互相攀比的現象,其結果就造成了工資對利潤的侵蝕。
就企業內部的分配而言,管理層和普通員工之間的分配比例已經拉開了檔次,由于管理層在很大程度上有著決定分配的權力,他們所定的分配政策對普通員工也很不利,因而在國有企業內部其社會責任也在降低。
針對這一不正常也不合理的情況,政府就應當通過實施國企利潤預算制度,將所有者的剩余收益予以兌現,保存于財政部門,由國資委按照國家產業政策進行配置。這樣,就形成了國有企業承擔更多顯性的、可計量的社會責任的機制。
再則,政府通過確定企業內部的分配標準,降低壟斷企業的分配水平,縮小管理層與普通員工的分配差距,提升企業在內部承擔社會責任的水準。只有這樣,國有企業才有可能將其社會責任落到實處。
打破壟斷形成競爭格局
問:如何打破壟斷,促進企業的經營效率與技術進步?
劇錦文:有資料顯示,2006年央企的實際利潤可能超過7000億元人民幣,中國前40家央企創造了近95%的大企業利潤。其中,中國的國有銀行、保險公司、石油、電訊、電力、航空等中央企業以及教育醫療行業,很大部分利潤是由于行政壟斷帶來的,而因經營效率和技術進步的提升創造的利潤占比很小。
我們承認在某些行業現在還需要一定的政府壟斷,但如此大規模的壟斷對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和技術水平以及創造平等的競爭環境肯定是弊大于利。企業借助行政壟斷即可獲得高額利潤,干嘛還要費力去搞技術創新和提升經營管理水平?
我認為,政府應在盡可能的情況下,放棄各種行政壟斷,允許更多非國有經濟進入,使多數產業逐步形成競爭格局,促使央企及其他國有企業的盈利模式從壟斷的粗放式向集約的效率式轉變。更重要的是,眾多非國有經濟的進入,調動了更多社會資源,從整體上提升了資源的使用效率,使央企和其他國有企業從中承擔了更多的社會責任。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作者:熊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