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就這么簡單。您要是會網上申報,家門都不用出!”聽到稅務專管員這句脆生生的京片子,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安全研究與服務中心的馬先生似乎仍有點不相信,他已順順當當地完成了收入申報。
3月15日下午3時許,馬先生匆匆推開了位于西城區二龍路的北京市地稅局金融街所的大門。10分鐘后,他一身輕松地離開了。
生活中總有一些事,實際跟想象大相徑庭,這其中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問題。被人們簡稱為“12萬收入申報”一事,正是典型的例子。
難易之間
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必須向稅務部門申報所得。這是2006年底國家稅務總局給全國“高收入人群”布置的“家庭作業”,限時2007年3月31日前完成。
截至3月1日,全國僅有40萬人申報,其中廣東省除深圳外的地區有10萬人申報,北京4萬多人,不到應申報人的五分之一。余下的大片國土上申報者寥寥:四川全省1600人,成都468人,南京4500人,杭州1.2萬人……
3月26日,全國申報有望突破100萬人,但仍與稅總掌握的應報人數——300到400萬人相距甚遠!
出題者困惑了:題目很難嗎?還是納稅人納稅意識不足?心存顧慮怕隱私被暴露?
納稅人也有疑問: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我的個稅每月由單位代繳了,還申報干什么?我的收入到12萬了嗎?炒股賺的錢該怎么申報?我是外派人員,到底該在哪里申報?
“好麻煩啊!一想到這些,我的頭都大了。”如果你有心問起身邊的人,他們對于申報要么懵懂不知,要么就是如此畏難。
然而,從馬先生的經歷看,事情根本沒這么復雜。
3月初,他接到了稅務局的一封信,提醒他及時申報收入,同時還附上一張完稅證明,證明老馬2006年度已繳個稅12441元。據悉,北京市共有350萬納稅人收到了這樣的完稅單,其中25萬年收入接近或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還同時收到了提醒信。
拿著這兩張紙,馬先生先是跑到財務,查出應納所得額,然后直奔稅務所完成申報。
難易之間,其實只需稅務部門多一點服務意識,只需納稅人多一點配合和嘗試。
權利義務之間
3月7日下午,一位顧客面帶懇求找到工商銀行深圳蓮花北支行值班經理馬家馨,問銀行可否為她交過的利息稅提供完稅憑證。
“是啊,從來沒人提過這樣的要求。顧客說她要用來進行收入申報。”馬家馨很負責地抄起電話,詢問支行總會計師如何處理。可惜對方也沒有答案。
幾分鐘之后,不遠處的建設銀行接待這位顧客時表示,銀行僅僅負責代扣代繳,無法代替稅務部門提供完稅單。顧客如有需求,可自行打印對賬單,銀行加蓋業務章以茲證明。
有熱心人提醒該顧客撥打國稅局熱線電話。咨詢的結果是,稅務部門不能提供完稅證明,顧客可用存折作證。
一張完稅單,紙薄用處大。辦理出國簽證,進行免稅抵扣和避免雙重征稅時,都有重要作用。
可惜,并不是所有的納稅人,在繳納個稅之后能像文章開頭說的老馬那樣拿到完稅證明。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僅有北京、上海、江蘇、廣東省等部分地區的520萬名納稅人享受到此權利。2006年這個數字有所擴大,但還不能覆蓋全部納稅人。而且,這些人所繳過的林林總總的稅,也未必都能拿到完稅證明,其中就包括利息稅、股息稅、股票印花稅。
“你知道自己一年到頭交過多少稅嗎?”這是個可以問倒大多數人的問題。
相比之下,其他很多國家的納稅人甚至連每一次消費,都可以清楚地從收據上看到商品的價格和稅款分別是多少。而政府對稅款的使用,也是層層監督,透明度很高。
納稅者有納稅者的權利與義務,同理,征稅者也有征稅者的權利與義務。看似對立的兩者之間,應該是平等的。
獎懲之間
半職業股民柯輝,是最喜歡賺快錢的短線客。
“沒辦法,一大家子人等我養活呢!”30歲出頭,他有著典型的“421”家庭結構——供養4個老人和1個孩子,手頭經常吃緊。
說話間,從證券部打印機里吐出的交割單讓他瞪大了眼睛:2006年他以20多萬元本金,平均每3天買賣一次,創造了4300萬元的成交量,僅印花稅就交去4.3萬元。
“幸好去年行情好賺了錢,補上了熊市時的虧空。”柯輝還“曬”出他特意準備好的工資單——最近4年,他每年稅后工資約9萬,繳納個稅在1萬上下。
近來,為督促申報,對于逾期不報者,在北京的,將被稅務局請去“喝茶”;在深圳的,可能被當作污點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國家稅務總局則明確,最高可處以1萬元罰款。
“我們都是老老實實的納稅人,為什么還這么嚇我們呢?就不能學學人家香港,以獎代懲,申報有獎,鼓勵納稅人去申報呢?”柯輝說。
只有死亡和納稅是無法逃避的。獎懲之間,對于納稅者是納稅光榮的示范效應,而非國家公器在后的威懾;對征稅者,則是對衣食父母尊重和關愛的開始,而非官老爺興師問罪的壞臉色。(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