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中國證監會對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借殼延邊公路一事發布了通報,經查明,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部分當事人,包括吉林敖東、延邊公路等機構和人員,沒有及時、準確披露收購、持股信息,違反了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擬對其進行行政處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陸續送出。
另外,在調查中,證監會重點調查了部分當事人涉嫌內幕交易及其他形式的犯罪線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行政機關發現的犯罪行為,必須按程序立即移交公安機關偵查。在本案中,證監會已將涉嫌犯罪的證據和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提請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報稱,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一事,是券商借殼上市第一例,涉及數家上市公司,涉及延邊公路股權分置改革,涉及重大重組事項,情況復雜,證監會本著客觀公正態度,依法嚴格審查。
昨日,廣發證券公司表態如下:
第一,公司將本著客觀求實的態度,積極配合證監會和相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第二,公司借殼延邊公路一事還處于證監會的審批之中;第三,公司目前各項經營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第四,公司作為證券中介機構,將與各方一道共同維護和推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受消息影響,加上證券交易印花稅提高的因素,昨日遼寧成大、華茂股份等參股廣發證券受益個股紛紛以跌停開盤,期間跌停被打開,但仍以跌停收盤。吉林敖東則公告停牌。(賈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