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利潤獨享的時代行將終結。2008年,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將全面展開,今年將在部分企業試點。
昨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了各級財政部門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主管部門,作為單獨編制的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除了用于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支付國企改革成本等之外,“必要時,可部分用于社會保障等項支出”。
《意見》首次明確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收支范圍。其中,國有資本收益主要包括:國有獨資企業按規定上交國家的利潤,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獲得的股利、股息,企業國有產權(含國有股份)轉讓收入,國有獨資企業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以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等。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未來支出的主要方向是:資本性支出,根據產業發展規劃、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國有企業發展要求,以及國家戰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資本性支出;費用性支出,用于彌補國有企業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費用性支出。
《意見》特別指出,具體支出范圍依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以及不同時期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任務,統籌安排確定。必要時,可部分用于社會保障等項支出。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將是單獨編制,預算支出按照當年預算收入規模安排,不列赤字。
各個相關部門的角色分配也得到了明確。各級財政部門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主管部門,而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以及其他有國有企業監管職能的部門和單位,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由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收取、組織上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支出,由企業在經批準的預算范圍內提出申請,報經財政部門審核后,直接撥付使用單位。
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制(修)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各項管理制度、預算編制辦法和預算收支科目;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月報,報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匯總編報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辦法;收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財政部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
包括國資委在內各預算單位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制訂本單位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參與制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提出本單位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和監督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編報本單位年度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負責組織所監管(或所屬)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
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從2008年開始實施,2008年收取實施范圍內企業2007年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
2007年進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點,收取部分企業2006年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按照《意見》規定,試行期間,各級財政部門商國資監管、發展改革等部門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下達各預算單位。
各地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試行時間、范圍、步驟,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決定。
此前來自財政部的消息稱,中央財政將選擇央企和煙草行業開展國資經營預算試點。
今年5月3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提出了三大原則:統籌兼顧,適度集中;相對獨立,相互銜接;分級編制,逐步實施。三大原則也寫入了《意見》當中。
國企經過多年改革發展,已度過最艱難時期。統計顯示,2003年~2006年,中央企業實現利潤由3006億元增加到7547億元,增長151.1%。但1994年以來,國企,包括處于壟斷行業擁有高額利潤的國企,從未向國家上繳稅后利潤。(張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