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體報道質疑瑞銀集團(UBS AG)及其旗下公司在承銷中國石油(601857.SH)期間有內幕交易之嫌。
瑞銀投資銀行中國區負責人昨晚約見《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UBS集團及其旗下子公司瑞銀證券2007年承銷了中國國企多項IPO大單,成績優異,并表示將不惜一切代價搞清事件真相,并向全球發布澄清公告。
該負責人還對相關情況做了進一步說明:
第一,有關中國石油計劃回歸A股的信息早在去年就已由有關部門透露,可以說近乎一條公開信息,許多機構與個人很早就開始買入中國石油H股。瑞銀集團旗下的資產管理機構、財富管理機構以及自營機構買入中國石油H股完全是一種市場行為,與瑞銀證券擔任了中國石油A股承銷商沒有任何聯系。換句話說,即便是其他投行擔任中國石油A股承銷商,瑞銀集團旗下機構也會因為中國石油的投資機會而購買其H股。
第二,并沒有任何監管條例規定:一家投資銀行承擔了一家公司在某國家或地區的IPO項目,其相關證券公司席位或者資產管理賬戶、自營賬戶就無權力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股票市場交易該公司的相關股票。
第三,瑞銀集團旗下的機構之間建立了嚴格的“隔離墻”制度,投行部門與自營部門、資產管理部門沒有共同利益關系,以避免內部交易、市場操縱及其他類似非法行為的發生。目前瑞銀集團的資產管理機構共管理了8000億美元,財富管理部門共管理了1.6萬億美元,瑞銀對財富管理賬戶的投資選擇并沒有決定權。而瑞銀集團的自營資金數量很小。
昨日UBS中國區主席、瑞銀證券董事長李一在北京大學演講間隙亦表示:“這個報道是不真實的。”(江南 陸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