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有限已向東方航空提出一項合作提議,價值至少為149億港元。 中新社發 井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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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翹首以待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入股東方航空的建議書提前一天曝光。
中航有限昨天正式對外披露了《投資于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航空”)并與東方航空結成戰略伙伴的建議》。它已向東方航空提出一項合作提議,價值至少為149億港元。
中航有限是國航的母公司,它表示,計劃以至少每股5港元的價格收購東方航空不超過30%的股權。中航有限上周五向東方航空提議,計劃與后者的母公司、國有航空公司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共同出資至少149億港元收購29.8億股東方航空H股。
中航有限向東航展示了“中東合作”的美好前景。“如果東方航空接受合作提議,將至少獲得149億港元的現金”。它還談道,“一旦達成合作協議,國航與東航每年的總收入將有望增加40億元人民幣,同時總共節約成本可達10億元人民幣”。
二者最終能否牽手尚不得而知。盡管東航股東于1月8日否決了新航和淡馬錫控股以每股3.80港元、總計72億港元聯合收購東航24%股權的計劃,但根據與新航和淡馬錫方面簽署的排他性協議,東航承諾在2008年8月9日前不能接受任何其他投資者的認購協議。
中航有限稱,無論上述參股提議是否或何時得以實施,中航有限方面都將努力促成國航與東航在三個方面開展業務合作:配合東方航空在上海建立以其為主體的樞紐運營體系;整合雙方貨運業務;在雙方開展航班代碼共享等多業務領域進行廣泛深入合作。
東航集團昨天仍然質疑中航有限的誠意。東航集團表示,作為東方航空的大股東,集團對中航有限遞交信函的方式、程序和法定手續的完備性提出異議。首先,中航有限遞交的是信函,并非是中航有限在2008年1月7日的聲明中所表述的正式方案。其次,中航有限未能出具該公司董事會對信函中所涉事項作出的相關決議。最后,中航有限信函遞交人未能出示該公司董事會或董事長的授權委托書,東航集團無法證明其為公司行為。
東航集團提請投資者密切關注,并希望中航有限恪守承諾,按其聲明的期限通過東方航空向市場提交正式的方案。(記者 李雋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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