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進一步懲罰宏達股份違規減持股東
2008年05月05日 10:36 來源:證券時報 發表評論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近日在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將關注宏達股份兩股東的違規減持行為,并做出進一步的懲罰措施。“絕對不會止于交易所的譴責,不能縱容這種亂賣行為。”該負責人說。
在上證所4月29日的日常監控中,發現宏達股份兩個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賬戶,在當日通過競價交易系統分別減持了751.36萬股和696.23萬股,減持數量占宏達股份總股本比例分別達到了1.46%和1.35%,違反了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為此,上證所對上述兩名“大小非”股東的違規減持行為進行公開譴責,并對其股東賬戶進行限制交易的處罰。同時,上交所還提請中國證監會繼續查處。
這位負責人表示,對于類似的違規行為,中國證監會將有比較具體的懲罰措施,切實對這一行為起到懲戒作用。(肖漁)
【編輯:藍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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