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北京市消協今天繼續“二評”返券促銷,指出返券促銷面臨5大法律質疑。
一是涉嫌價格誤導。專家指出,返券促銷涉及復雜的演算過程,總折扣率隨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多少、額度、次數各不相同,并處于不斷變化中,難以清楚標明。這種促銷方式擾亂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不僅使明碼標價失去了作用,而且“買100返100”等的標示,極易造成所售商品打5折的誤解。
二是 涉嫌“變相搭售”、“捆綁銷售”。返券活動中,商家大多對商品標價進行了“技術”處理,消費者很難找到標價正好達到參與返券活動的合適商品,只好費心尋找其他商品彌補差價,以得到返券;取得返券后,必須在很短的期限內消費完畢,因而不得不被迫再次購物,而所購商品價格也很難恰好等于返券數額,于是要么放棄剩余返券,要么只能再添現金。如此循環往復,導致消費者違背初衷,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和錢財,買了一堆可能并不需要的商品。傳統的搭售行為,是明確要求消費者購買A(商品),就必須購買B(商品);返券規則卻是消費者買了A′(總價限額商品),就得在商場內再買B′(返券額度商品),否則會遭受相應損失。后者雖未指定明確的購買對象,但卻限定了購買商品的價格總額和購買地點,名為讓利,實際上是以損失返券為“要挾”精心設置的“變相搭售”、“捆綁銷售”陷阱。不僅涉嫌變相強迫交易,而且把一部分成本強行轉嫁給了供應商。
三是涉嫌價格歧視。在返券活動中,由于交易規則過于復雜,消費者的文化水平、年齡職業各不相同,有的精于算計,有的面對同樣的商品,可能就要向經營者付出更多的費用。這實際上是利用消費者的不足和弱點,賺取昧心錢,涉嫌價格歧視。
四是涉嫌違法發行代金券。商場印制的返券也是代幣票券中的一種,雖然只限在商場內使用,但卻具有貨幣的一般屬性:一是可以在一定區域的市場上流通;二是可以購買各種不同種類的商品。這種隨意發行返券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挑戰了人民幣的權威性,涉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而且容易引發偷稅漏稅等社會問題。
五是返券額度過高,涉嫌低價傾銷。據業內專家反映,商業零售業的正常毛利率是20%左右,返券促銷所能承受的正常額度也就是“滿100返20”左右,超過這一標準,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現實中,部分商家長期、高頻度地開展高額返券促銷活動,主要原因在于存在提高商品售價再返券、利用稅收管理漏洞返券不交稅等問題。(楊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