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后,北京47家百貨商場簽訂了《誠信促銷承諾書》,承諾“明折明扣,真實促銷,透明促銷”。社會各界對此交口稱贊,各媒體也為結束返券叫好,就在大家還在慶賀購物時可以不做算術題的時候,記者卻看見,京城某家剛剛簽訂《誠信促銷承諾書》的商場,在前些日子的婦女節前后又搞起了“迎三八,滿100減38”的促銷活動。
也許有人會說,滿100減38,等于就是打了六點二折,折扣還是挺多的,商家對女同胞不錯啊。可是記者卻要問有這種想法的消費者了,如果商家真是想多讓些利,為什么不直接說,店內部分商品六點二折銷售,哪怕是后面再用括弧加兩個小字“部分”;如果是說要映襯節日,想和三八節掛上鉤,他把標語改成國際通用的“迎三八,38% off”不就可以了,相信沒有女同胞會不理解的。可為什么商家卻要用“滿100減38”的口號呢?秉承“買的不如賣的精”的信條,筆者仔細分析之后,發現這和返券等銷售手段如出一轍,還是在利用數字游戲,誤導消費者進行消費。
其一,滿100減38不等于打了六點二折,因為絕大多數的商品定價都不會是整百,所以很多商品的零頭部分并沒有打折,比如一件188元的商品,消費者需要出100-38+88=150元進行購買,實際上打的是八點三折(150/180=8.33),但是筆者聽到導購員在向消費者介紹的時候,往往說的是“現在做活動,買100減38,實際上打了六折還有多,挺合適的”。商家利用“買100減38的”條幅,甚至讓導購員直接說打“六折多”,以誤導消費者以為自己買的東西打了六點二折。
其二,與當年的返券消費一樣,“減錢”消費也存在模糊宣傳的陷阱,筆者在商場中就看到,所售商品至少有“買100送38”,“買300送38”,和“不參加活動”三種,但其戶外巨幅廣告卻在宣傳“買100送38”。
剛剛簽訂的《誠信促銷承諾書》筆跡未干,商家卻又改“送”為“減”,公然繼續誤導消費者消費,是商家自恃聰明,還是根本就是店大欺客,毫不顧忌消費者的利益和感受?記者不便妄加揣度,但是,誠信是立商之本,商家這樣不擇手段的誘引消費者購物,能夠欺騙得了消費者一次,卻欺騙不了消費者一世,當商家的小聰明被消費者拆穿,商家或者會面臨市場監管部門的懲處,更有可能的則是會被消費者所最終拋棄。(謝聞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