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2月1日起,包間費、最低消費、開瓶費等服務收費必須在餐館收費項目中予以明示。這是商務部最新公布的《餐飲企業經營規范》中最引起餐飲行業和消費者關注的條款。昨日,記者采訪深圳市各低、中、高檔酒樓發現,多數酒樓在回答是否會收取開瓶費時,卻仍然給出了否定答案。
八成以上酒樓不愿收
昨日,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目前,全市僅兩成左右酒樓收取開瓶費,費用在每瓶10元至25元不等。在景田食街,記者相繼走進濠湛江酒樓、新興餃子館、華味火鍋城等餐館酒樓,發現其菜單上無一例外地標明“謝絕自帶酒水”。當記者詢問“如果需要自帶酒水,會否收取開瓶費”時,除一家表示“只收5元”外,其余均明確“不收,但最好別帶”。記者隨后致電多家餐館酒樓,小肥羊、巴蜀風等表示“收取”,而海港城、凱逸、北海漁村、明香酒家等則表示“不收取”。
深圳市飲食服務行業秘書長陳少華表示,全市餐飲網點達2.5萬多家,高檔酒樓中僅20%收取開瓶費,而在中低檔酒樓中,收取該項費用的比例更低。“一般來說,酒水利潤達到20%至30%,遠高于菜品利潤,所以各餐館酒樓都不愿意客人自帶酒水。但深圳餐飲市場是個競爭的行業,大家都不愿意因收取過高的開瓶費、服務費而流失客源。”
顧客比行規更重要
面對商務部“默許”開瓶費這一做法,深圳各餐館酒樓的反應卻出奇地平靜。記者的采訪結果和飲食行業協會的說法一致,八成以上酒樓都明確說“不”,稱“擔心最終被消費者拋棄”。
老字號酒樓明香酒家的老板林建利告訴記者,深圳餐飲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幾乎每家酒樓做的都是“回頭客”生意,“如果人家只是帶了一瓶酒,你就要另外加錢,那就傷害了老顧客的感情,行業規范畢竟不是強制性規定,為了區區十幾元錢造成客源流失就得不償失了。”
市民認為應取財有道
相對而言,深圳市民對開瓶費被“默許”一事爭議頗多。有市民表示,如果酒樓提供的用餐環境、服務達到一定水準,開瓶算是其高檔服務的一部分,收取合理費用理所當然。相反,如果酒樓根本就提供不了消費者所需的酒水,而顧客自帶酒水還要被收費,那這種行為就有亂收費之嫌了。
一位熟稔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律師指出,新規只是行業規范,法律效力不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價格法》,當消費者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然可以侵害自身公平交易權來起訴餐飲機構。(李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