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首次對公眾講解CPI采集過程及計算方式
昨日是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CPI調查員的“采價日”,40名調查員走訪了全市600多個調查點,記錄下千余種商品的價格。這也是該部門首次面向公眾解讀CPI的采集過程及計算方式。目前有些市民對CPI中不包含房價表示不解。該部門表示,房價不計入CPI是國際慣例。
鮮菜采價時間為上午
昨日上午10時左右,調查員柳淑敏來到朝內南小街菜市場。她不時停下來詢問各種蔬菜、水果的價格。問了幾家之后,她就走到角落里,將問到的價格一一記錄在物價調查卡片上。“如果讓賣菜的看到我在記價格,他們會以為我是搞調查的,可能就不說真實價錢了。”據柳淑敏介紹,由于蔬菜等鮮活商品的價格一天內會數次變動,“早上剛出攤時最貴,晚上收攤時便宜”,所以統計部門要求調查員基本在上午時間采價。
據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消費價格調查處處長趙超美介紹,有的菜市場和商場賣家并不開實價,所以統計部門要求調查員不能只是詢問商品價格,有時還要“討價還價”,記錄下真實的成交價格。
鮮活商品5日一問價
趙超美稱,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包括食品、衣著等8大類消費品。每類消費品下又有不同分類,每個分類中有1至25個用以采價的商品,也就是“代表規格品”,國家統計局要求特大城市的代表規格品不少于600種,目前北京市有1493種,每年會做相應調整。
另外,有些市民不理解CPI中為什么不包含房價。趙超美表示,房價不計入CPI是國際慣例。房屋屬于一次購買、多年使用的商品,與當年的消費價格指數計算不能同步。
目前,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聘請了40名調查員,在全市646個商場超市等調查點采集價格,每月匯總一次,輸入計算機,按規定程序計算出當月的CPI.對于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價格變動頻繁的鮮活商品,每5日采價一次,一般性商品每月采價2至3次。“上世紀80年代時有一陣物價波動很厲害,那時候我們采價都是每日一次的。”趙超美回憶道。
對話
“CPI反映價格總水平的變動趨勢和程度”
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消費價格調查處處長趙超美解讀CPI
在北京,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消費價格調查處是負責編制“北京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的部門。昨日上午,該處處長趙超美詳細解讀了CPI的編制過程。她表示,統計部門編制CPI的過程是透明和準確的。
房屋支出 房屋支出與當年CPI計算不能同步
新京報:目前我國的CPI計算方法是從何時起采用的?
趙超美:我國從1951年就開始編制CPI了,那時叫“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1994年更名叫“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計算方法一直在調整,目前的這套計算方法從2001年開始采用的。
國家統計局從成千上萬種商品和服務項目中選出263種基本分類,各省市自行確定代表規格品(用以采價的商品),結合各種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對總指數的影響程度,根據一系列固定公式計算出最終的CPI.
新京報:CPI中八大類消費品所占的比重是怎樣的?有媒體報道稱與美國等其他國家相比,中國的居住價格在CPI中所占的比重過小,對此你是怎么看的?
趙超美:北京CPI中權數最大的是食品類,占28.5%,居住類占11.5%.居住類及其他各類占多大權數不是任意確定的,都是根據“居民家庭用于各類商品和服務開支在所有消費品和服務開支中所占的比重”計算的。
新京報:有媒體報道稱,房價支出對居民的生活影響很大,而目前的CPI中并不包括房價指數。
趙超美:CPI居住類價格中包括的是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租房價格和水、電、燃料價格。房價不計入CPI是國際慣例,也是聯合國推薦的計算方法。房屋屬于一次購買、多年使用的商品,與當年的消費價格指數計算不能同步。
市民感受“價格的高低不等于價格指數的高低”
新京報:北京7月的CPI同比增長2.1%,不少居民反映實際物價漲幅比CPI要高得多,為什么會有這種反應?
趙超美:價格與價格指數不同,價格是絕對數,價格指數是相對數,價格的高低不等于價格指數的高低。政府部門按月發布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一般拿上月、上年同月、上年同期來做對比,而有些居民往往用目前的價格與多年前的價格進行比較,感受就有所不同。
新京報:豬肉等前段時間漲幅很大,在五成以上,為何CPI反映出來只漲了2.1%?
趙超美:CPI是個平均數,反映的是價格總水平的變動趨勢和程度。如果將它與某類價格變動相比較,就忽略了個體與總體的差異。例如北京市食品類價格7月同比上漲了9.9%,豬肉類同比上漲了64.2%,“確實很高,但并不能以偏概全,用豬肉指數代替總指數。”
目前價格變動呈現明顯的結構性特征,也就是食品價格上漲,移動電話機、轎車、電視機價格下降。(記者 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