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薩十月二十四日電 (記者 柳俊武)繼二00六年西藏實施蟲草持證采集政府令后,近日,西藏自治區又頒布 “重要土特產品市場管理辦法”,這樣包括蟲草等重要藏地土特產品,從采集到營銷環節,將漸趨規范,有關分析指出,藏產蟲草有望不再“瘋狂”。
據此間官方透露,這一管理辦法,囊括了冬蟲夏草、藏紅花、雪蓮花、貝母、靈芝、天麻以及珍稀菌類包括松茸、猴頭菌、野生木耳等,紅景天、人參果、手掌參、藏茵陳、胡黃連、牛角、牛鞭、藏毯、金銀制品以及人工養殖的名貴動物及其制品等西藏土特產品的經營,適用于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重要土特產品經營活動的各類經濟實體。
西藏特殊地理氣候,孕育了大量性能獨特的稀缺佳品。僅與野生人參、鹿茸并稱為中國三大名貴中藥材的冬蟲夏草,就占中國年產六成左右,僅此一項即可為當地創收二十一億元人民幣。
作為有著“軟黃金”之稱的冬蟲夏草,近年來價格從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每千克二、三百元,迅速上漲到現在的八萬元至十九萬元。
西藏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坦言,隨著旅游業的發展,西藏重要土特產品的市場上弄虛作假、過度包裝和夸大產品性能等行為亟待規范。這一管理辦法的出臺,當有力廓清西藏特產市場迷霧。
據悉,該管理辦法除規定重要土特產品經營者權益、責任外,還設置了不得偽造土特產品產地、廠名、廠址或生產許可證,不得偽造、冒用質量標志,不得摻雜、摻假,不得偽造、涂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行為底線。中外客商可放心購買西藏特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