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工商局專門發出通知,從明年1月1日零時起,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批發企業必須向車輛和燃油市場提供國Ⅳ標準燃油,而對存儲的剩余國Ⅲ燃油允許有兩個月的置換期。
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工商須對各自轄區內成品油經營企業進行走訪,監督成品油經營企業做好置換準備工作,2008年1月1日零時起,全市成品油批發企業和加油站必須提供國Ⅳ標準的燃油。
“考慮到國Ⅲ燃油會有剩余,為了安全起見,新標準燃油采取自然置換方式,不要求清罐,對存儲的國Ⅲ燃油允許在兩個月之內,通過不斷注入國Ⅳ標準燃油,最終完成置換”,市工商局重要商品市場管理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置換期為1月1日至2月29日,這段期間工商部門將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嚴格進銷臺賬的登記,是否在對外出具的票證和加油站顯著位置標明所售油品執行的質量標準等。而從3月1日起,工商部門將全面對全市成品油經營企業所售油品進行質量抽檢,嚴查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
該負責人同時透露,雖然國Ⅳ標準燃油比國Ⅲ燃油的成本要貴4毛錢左右,但目前國家發改委沒有調價,因此此次燃油標準的提高并不會提高價格,中石油、中石化等都已準備了充足的油品應對市場置換。(記者 廖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