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維權:強收碗筷消毒費可否拒付?
2008年05月08日 14:17 來源:今晚報 發表評論
近日,針對一些飯店強收碗筷消毒費現象,上海市消保委已經明確表態,如果遇到經營者強行收取“消毒碗筷費”,消費者可以拒付,并要求店方提供符合衛生要求的免費餐具;或者在支付相關費用后要求經營者開具憑證,然后據此向工商、消協等部門投訴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市目前尚無此方面規定。
據了解,一些飯館向消費者收取所謂的“消毒碗筷費”已經成為市場中的“潛規則”。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本市很多餐館都引入了有包裝的消毒餐具,雖然此舉省去了消費者對餐具衛生的擔憂,但要享受這樣待遇的消費者還要為每套餐具支付1元至3元的費用。對此,市民李先生表示,服務員如此詢問會讓人覺得不收費的餐具就是沒消過毒的,所以大多數情況下都會選擇收費餐具。據了解,還有一些飯店甚至沒有給顧客準備免費的消毒餐具,只要在該飯店用餐,就必須使用收費餐具。據了解,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天津市餐飲協會負責人表示,他們曾明確表態不提倡餐館對消毒碗筷進行收費。因為具有一定的消毒能力是一個餐館最基本的條件之一,其消毒成本已經算在菜品的毛利里了,所以不應對消毒碗筷進行再次收費。金辰律師事務所劉潤潔律師表示,商家至少提供收費和免費兩種選擇,在消費者消費前執行告知義務,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記者吳薇 實習生劉宇)
【編輯:馬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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