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時結賬加收半日房費 旅客叫板12時退房案開庭
2008年06月20日 09:20 來源:新京報 發表評論
今年3月17日下午4時,王先生入住廣安門鐵路賓館,次日下午2時退房時,賓館讓他多交了半日房費。王先生遂起訴至宣武法院(本報3月26日曾報道)。昨日,宣武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昨日,王先生在法庭上說,12時退房慣例沒有法律依據,是霸王條款,因為12時退房違反了等價交換的原理,他只住了22個小時,而不是滿1天的24小時。王先生不僅要求退還多收的半日房費74元,還要求廣安門鐵路賓館書面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6000元。
廣安門鐵路賓館辯稱,王先生入住時,工作人員出示了“過12時收取全天費用”的訂房單,王先生在上面簽了字。該賓館還稱“12時退房”是酒店業的行業慣例。
賓館代理人說,慣例的法律依據就是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出具的規范,他說賓館房價表上的“天”指的不是24小時,而是1晚,因為賓館的主要價值是過夜。
王先生說,自己簽字是出于無奈,因為酒店提供的是格式條款,他不簽字就無法住宿。此外,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不是人大立法機關,其文件沒有法律效力,只對賓館有約束力,不能約束客人,因為客人白天也可以需要賓館。
宣武法院受理案件后,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曾致函法院,稱“中午12時退房”慣例是協會會同旅游管理部門、司法部門和審判機關以及專家學者制訂的,符合飯店行業的習慣做法,不違反國家法律,具有法律效力。
此案未當庭宣判。(記者 王殿學)
【編輯:藍玉貴】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