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部《嬰幼兒服裝標準》10月1日正式實施
2008年09月30日 04:34 來源:新京報 發表評論
以后給寶寶買衣服,服裝上如果沒有標注“不可干洗”的字樣或標志,購買時就得小心了———因為這種衣服可能就是不達標的服裝。10月1日起,我國首部《嬰幼兒服裝標準》正式實施,標準中凡涉及嬰幼兒服裝安全方面的條款均為強制性規定。
由于嬰兒皮膚比較嬌嫩,標準還明確要求,嬰幼兒服裝中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異味。
針對嬰幼兒愛拉拽衣物、咬衣服的特點,該標準還要求套頭衫最大領圍不小于52厘米;金屬附件不得有毛刺、銳利邊緣和尖端,拉鏈的拉頭不可脫卸;服裝上繩帶的外露長度不得超過14厘米等技術要求。
《標準》還特別強調:嬰幼兒服裝必須在產品標志上注明“不可干洗”。據了解,干洗劑中可能含有對嬰幼兒皮膚產生刺激的物質。
《瀟湘晨報》供稿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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