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李偉近日表示,央企股權分置改革已經基本完成,在全流通條件下,各級國資委應盡快建立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管制度。
李偉是在廈門召開的企業國有產權管理暨產權交易機構工作會議上做出以上表態的。國資委有關人士接受采訪時表示,所謂的制度只是一種管理思路,并不一定會單獨出臺新文件。
目前的思路是,國資委將建立與證券交易所聯網的國有股權交易實時監控系統。在全流通背景下,建立該系統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公司管理層利用非流通股入市的機會操縱股價。記者此前從13日召開的中央企業信息化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國資委對該系統的可行性研究已經完成。
在股改后,如果國有股比例過低將不利于保持控股地位,加上一些公司可能會有再融資要求,因此需要一個最低持股比例的具體說法。而利用這套監測系統,國資委可以有效掌控那些被認為必須由國家控股的行業里的上市公司。
根據介紹,在該系統下,有限售條件的國有股權交易或轉讓,須先經國資監管機構確認并解密后,國有股東才能通過證券公司進行交易。下一步國資委還將進一步確定上市公司國有股檢測系統的主要功能及管理目標。
該人士表示,該制度還需要中央國資委和地方國資委共同摸索和完善。他說,針對高管的監管已經在《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董事、董事會的評價辦法》等文件中做出了規范;對投資變動的管理也出臺了《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辦法》,如果出臺新的辦法,還要考慮與老辦法銜接的問題。
該人士透露,除了探索對普通上市公司的監管思路,國資委還在研究對整體上市企業的管理思路。(李雁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