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創新為小企業貸款拓寬渠道
記者:近年來,我國小企業貸款現狀如何?
劉明康:銀監會成立4年來,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不斷改進對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在國內外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相繼指定發布了多項支持開展小企業貸款的法規和政策,督促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更新經營理念,革新體制機制,創新信貸產品,不斷提高對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小企業貸款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2006年12月末,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小企業貸款余額為53467.7億元,比年初增加5396億元,增幅為15.8%,高于同期14.7%的信貸增長水平,小企業貸款的不良率比年初下降5.1個百分點。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還有針對性地設計開發出一系列信貸產品和服務,如“速貸通”、“成長之路”、“展業通”、“小企業成長伴侶”、“點金成長計劃”等,滿足不同類型小企業在不同時期的融資需求。
記者:您認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成功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的關鍵是什么?
劉明康:與大中型企業不同,小企業在生產組織、經營方式、資金運轉周期等方面有其獨有的特點,在資金實力、財務管理水平、抵押擔保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果按照適用于大型企業的一般信貸審批程序和要求辦理小企業貸款,無疑會增加小企業貸款的難度,但如果就此隨意降低審貸標準也會產生很大風險。關鍵是要探索出一條小企業貸款的商業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實現規模、速度、質量、效益的協調增長;關鍵是要轉變觀念、改變方法,創新機制。
為此,我們在借鑒國內外經驗教訓的基礎上,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快建立小企業貸款的“六項機制”,即根據小企業貸款的籌資成本、風險水平、管理成本、收益目標以及當地市場利率水平等因素,自主實行差別利率;組建獨立的營銷部門并獨立考核小企業融資的風險、成本和收益;大大簡化貸款手續,減少審批環節,提高服務效率;建立專門的業績考核和獎懲機制,防止激勵不足或道德危害;注重一線人員的專業化培訓;注意收集和掌握各自業務區域內的惡意違約客戶信息,并定期通報。
記者:在促進小企業貸款業務發展方面,銀監會出臺了哪些差別化的政策和法規?
劉明康:與大中型企業貸款相比,小企業貸款有它自身的獨特規律。因此,在監管方面,我們主要是為銀行業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提供正向的監管激勵。如在市場準入和機構布局上,對小企業貸款業務領先的銀行實行正向激勵;建立小企業貸款業務統計制度,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更好地規避信貸風險提供良好的信息支持;建立獨立的小企業貸款不良資產問責和免責制度,從根本上促進小企業授信業務的可持續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我們還重新研究制定了更加切合實際的小企業授信劃分標準。根據小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特點和小企業貸款的風險特征,重點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改善對“授信總額500萬元以下,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下,銷售額3000萬元以下”的小企業的金融服務。
此外,我們專門制定了小企業貸款的風險分類辦法,進一步簡化了小企業貸款分類過程,同時又能充分反映小企業貸款的風險水平。
小企業融資環境仍需完善
記者:目前,小企業貸款工作還存在哪些問題?
劉明康:雖然小企業融資的政策和法律環境已經得以改善,但成效只是初步的、階段性的,仍存在著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是與小企業貸款工作相關的政策法規有待進一步完善,需盡快研究出臺針對小企業貸款的差別化監管政策和制度。其次,小企業貸款的外部環境還需進一步優化。有關信用擔保、財產登記等方面的法律以及配套政策還不完善,信用環境還有待改善。最后,各地小企業貸款發展不平衡。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小企業貸款情況好于中西部地區,同時,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情況好于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
記者:下一步銀監會將如何深入推進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為小企業創造良好的融資環境?
劉明康:銀監會將結合多方力量優化小企業融資的外部環境。
一是將進一步加大相關政策支持力度。中央和地方以及各部門可因地制宜地出臺相關的支持政策,如對小企業貸款業務的利息收入適當降低營業稅,適時考慮允許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小企業貸款在稅前足額提取準備金,建立小企業貸款的風險補償基金等。
二是努力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必須加快小企業征信體系建設,建立統一的小企業征信咨詢平臺,為持續推進小企業融資工作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支撐。
三是不斷降低小企業貸款的外部成本。針對目前小企業貸款普遍存在的外部附加融資成本高的問題,銀監會將加強與相關部委的溝通,建議對有關小企業貸款的抵押質押登記、評估、公證、擔保等中介收費標準進行全面清理,重新統一規范并量化各項收費標準,切實降低小企業貸款的外部成本。
四是培育多元化的小企業融資市場體系。結合小企業在不同行業、不同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特點以及融資風險,在大力改善銀行間接融資方式的同時,逐步培育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公司、擔保公司等多種市場主體,逐步建立一個較為完善的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記者 歐陽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