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市繁華下也隱藏著風險,“上電轉債事件”警示基金業在牛市中仍需重視突發性事件和流動性風險。近日各大基金公司和托管銀行都接到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關于基金管理公司提高風險準備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將風險準備金的提取比例從5%提高到10%.
業內人士認為,提高風險準備金比例是為基金規模急速擴張隱含的突發性風險提前做準備,以便必要時彌補持有人的損失。
5%標準過低
《通知》于10月8日下發到各基金公司,內容有三條,首先明確表示為了進一步提高基金公司的風險防范能力,增強基金持有人份額的信心,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按照不低于基金管理費收入的10%的比例計提風險準備金。第二條則要求在通知發布之前,各基金管理公司風險準備金提取比例低于管理費收入10%的,在2007年12月之前補提。
在風險準備金制度沒有建立之前,貨幣基金曾因銀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產生過巨大損失,三家基金公司從自有資金中拿出了3億多元用于彌補貨幣基金的損失,這直接促使監管層設立基金風險準備金制度。風險準備金的提取始于去年8月份,根據監管部門當時的規定,風險準備金在基金管理費中提取5%,用于賠償因基金管理公司違法違規、操作錯誤等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的損失。風險準備金不足以賠償上述損失的,基金公司應使用其他自有財產進行賠償。
而事實上,5%的計提標準是否過低在風險準備金制度初建時就備受爭議。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賀強公開指出,對于股票型基金而言,由于收取管理費的比例一般為資產凈值的1.5%,因此,按照5%的提取比例,風險準備金余額要達到基金資產凈值的1%需要13.3年。而對于貨幣型基金而言,由于收取管理費的比例一般為資產凈值的0.33%,因此,按照5%的提取比例,風險準備金余額要達到基金資產凈值的1%需要60年。即使按照5%的比例計提風險準備金,并經歷了13~60年的漫長周期,在風險準備金余額達到基金資產凈值1%之后,這一風險準備金余額比例仍然偏低,無法有效應對運營風險。
在“上電轉債事件”中,風險準備金余額比例偏低的問題凸現出來。雖然三家公司合計產生2200萬的損失,但仍有公司的風險準備金幾乎剛夠賠償此次損失。消息人士透露,牽扯到“上電轉債事件”的三家基金公司中,有兩家公司提取的風險準備金遠高于此次需要賠償的損失,但第三家基金公司一年多以來提取的風險準備金只是略高于此次需要賠償的金額,賠償完這次上電轉債的損失之后“所剩無幾”。
學者指出,基金管理公司設立風險準備金的制度在我國還是一項新生事物,缺乏運行實踐檢驗,現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設計還存在某些不明確的地方,不斷探討和修正使其完善,對于規避管理人的運營風險,降低基金持有人的投資風險,將起到積極的作用。風險準備金計提比例提高一倍以后將大大增加風險準備金專戶總規模,應付突發風險的能力將有明顯提高。若按照基金業3萬億元的管理規模測算,每天計提的基金管理費將超過1億元,對應的基金公司風險準備金將超過1000萬元,以這樣的速度積累下來,三年左右可達到百億元規模。
基金公司影響不大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風險準備金按10%計提要追溯到今年年初,并在2007年12月之前補提。風險準備金提高后基金共要補交多少風險準備金?對公司的盈利是否有影響?多數基金公司在接受采訪中表示積極的態度,認為提高風險準備金比例對公司盈利影響不大。由于今年以來各大基金公司的規模都呈現幾何倍數增長,與迅速膨脹的管理費用相比,多提取的一些風險準備金并不能產生多大影響。
據WIND統計,2007年上半年,57家基金公司中有33家半年內資產規模增長一倍,7家公司半年內資產規模激增5倍以上。而管理費用方面,根據中報顯示,57家公司中已有28家收取的管理費用達到1億元以上,管理費5億元以上的公司也達到了4家之多,最高的是嘉實基金,擁有6.2927億元管理費。而2006年半年報顯示,納入統計的50家基金公司中,當時管理費超過1億的只有6家,最高的是易方達基金,當時的管理費用是1.8809億元。數據對比可以發現,與去年同期相比,管理費用的規模可謂天壤之別,其擴張的速度遠可抵消風險準備金比例提高對利潤增長帶來的影響。
對于基金公司來說,再增加5%的風險準備金是“小事一件”,只是個別大型公司管理費用達到數十億規模,此次提高風險準備金比例后,可能需相應減少數千萬利潤。對于持這類基金公司股權的上市公司而言,或許將減少其在基金公司股權投資上的收益。
不過,風險的準備還是相當必要,各家公司都認為提高準備金實在是必要之舉。今年以來股指大幅飆升,基金公司規模急速擴張,如股市一旦出現單邊下跌,基金遭遇大量贖回,基金沒有足夠的資金應對持有人的贖回,肯定會暫停基金的贖回,但是暫停期間的費用和損失,必然帶來給基金持有人賠償的問題,在基金份額急速增長的情況下,提高的風險準備金在此時就會派上用場,不提高甚至可能會產生無法賠償投資者損失的情況。(記者 林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