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地稅機關在鞏固去年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成果的基礎上提前做好準備工作。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目前年收入12萬以上的哪些收入項目納入征收范圍還未能確定,必須等到國稅總局下發相關文件后,具體政策要將會在下月出臺。
具體政策會在下月出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通知》要求,各級地稅機關根據首次自行納稅申報的有關數據,分析歸納高收入個人的分布情況和特點,確定當地高收入人群集中的重點地區、高收入行業和單位,作為2007年度自行納稅申報的工作重點。根據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和首次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所掌握的有關數據和信息,確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但沒有自行納稅申報的個人,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并選擇部分有宣傳和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在2007年11月底前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曝光,推進2007年度自行納稅申報工作。
股票收入是否要征稅?
據了解,國稅總局去年11月公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辦法》規定:“一年度內,工資、薪金、股息、紅利等所得合計達到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已按規定足額繳納了個稅,均需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 對于股民來說,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后的正數為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為負數的,此項所得按“零”填寫。
去年廣州共超9萬年收入超12萬的高收入者主動申報個稅,而股票所得不納入征稅范圍也引起了不少爭議,今年對于炒股收入是否納入范圍的問題,各方也傳來不同的聲音,不少市民也為此及其擔憂,擔心今年股市一路飄紅,會不會對該收入納入征收的范圍。對此,昨日,市地稅部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二次個稅申報征收工作即將開始,但是具體申報征收辦法和去年是否有變化還需要等國家稅務局下發相關文件后才得知,股民無須擔心,稅務部門只是要求年收入超12萬元的高收入者需申報,但這并不表示就一定要征稅。目前,我國對于炒股、投資基金的收入征稅是比較不現實,由于股票、基金的收入盈利同虧本難以計算,大多的股民在一年中不斷的買賣,這使得稅務部門在數據上很難掌握。他還表示,估計今年過12萬的高收入人群還將會增多。
納稅人在申報期正式開始后,可通過直接到當地稅務窗口進行申報、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辦理納稅申報、郵寄方式申報等多種方式辦理納稅申報。此外,今年年收入12萬元以上者申報時間不變,須于明年1月1日~3月31日期間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否則將被追究法律責任。(記者 李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