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日電 據中國保監會網站消息,中國保監會發布通知,要求防范利用保險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防范利用保險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
保監發〔2007〕124號
各保險公司、各保監局:
十六大以來,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各保險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建立健全內控體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內部控制水平取得了明顯提高。但同時也應該看到,保險公司風險管控水平與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不相適應。個別地區出現了一些利用保險公司管理漏洞實施犯罪的案件,主要表現為私刻保險公司印章、制作并銷售假保單;利用或偽造保險公司重要單據銷售假保單;以承諾高額回報為誘餌采取“打白條”和出具公司收據的方式騙取錢財。上述行為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保險公司信譽和保險行業形象,破壞了金融秩序,影響了社會穩定。為防范和遏制類似事件發生,保障保險業健康快速發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防范
各保險公司要高度重視利用保險違法犯罪的問題,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從保護投保人利益、維護公司信譽、提升行業形象、服務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深化認識,明確責任,增強敏感性,科學有效地防范利用保險產品、盜用保險公司信譽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二、各保險公司要強化內控,切實提高風險防范能力
(一)加強空白有價單證和印章管理,制定保險單證防偽措施。要妥善保管各項業務、財務單證和印章,確保在單證印制、保管、發放、領用、核銷等重要環節實行嚴格的風險隔離和控制,繼續采取有效措施對已停止使用的空白單證和作廢印章進行徹底清理。
(二)加強資金管理。要完善資金管理方式,堵塞資金收付漏洞,鼓勵客戶通過銀行或者保險公司營業網點繳納保費、領取保險金和退保金,采取措施逐步取消使用暫收款收據和收款收據。
(三)加強營銷員隊伍管理。要充分認識營銷員隊伍管理不力存在的潛在風險,堅決克服重業績、輕管理的錯誤意識,加強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提升營銷員隊伍整體素質,將服務品質納入考核范圍,統一管理標準,建立教育懲戒長效機制。
(四)加強風險預警。要全面監測和分析保險市場運行中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對各種風險因素要早發現、早預防、早化解,定期進行風險隱患排查,增強風險管控的有效性。
(五)加強保險消費者教育。要通過多種途徑積極開展保險常識和保險單證防偽宣傳,向社會公眾提供電話、網絡等單證防偽查詢服務,提高社會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各保險公司要妥善應對,保障金融和社會穩定
(一)建立健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制度,做到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到位,加強對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和監測工作。
(二)嚴格執行重大事件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惡性事件蔓延擴大。
(三)加強協同合作,嚴禁相互拆臺,同業詆毀。
(四)做好向當地政府的匯報工作和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工作,避免出現失實報道。
(五)加強與司法部門的合作,積極平息事態,化解矛盾,確保穩定。
四、各保監局要加強監管,加大市場行為規范力度
(一)做好對當地保險市場運行情況的監控工作,對于市場上出現的苗頭性問題和重要情況要及時總結報告。
(二)加大對轄區內保險公司的監管,加強對業務財務風險控制的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
(三)加大對市場行為的規范力度,強化公司對銷售人員的管控責任,對管控不力的公司要追究高級管理人員責任,嚴肅處理。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各保險公司接到本通知后,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實際開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糾,并于2008年2月29日前將自查自糾報告報送我會,同時各省級分公司將自查自糾報告報送當地保監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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