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國際金融危機對中國經濟的沖擊和影響不斷顯現,保險業作為中國經濟金融重要一員也明顯感到了這股“寒流”。提倡行業節儉,反對超高薪酬,正在成為保險業共度當前難關的一個“抓手”。
記者11日獲悉,中國保監會近日已向其直管的5家國有保險公司——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和香港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下達了《關于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08年薪酬發放等有關事宜的通知》。
通知表示,當前形勢下,保持保險業平穩健康發展和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的任務十分艱巨,加強公司治理結構監管,進一步規范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等工作具有重要意義。通知重申了保監會2007年8月頒布實施的《國有保險公司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并強調嚴禁違規發放薪酬、堅決防止脫離國情和公司實際發放過高薪酬、切實規范高管人員的職務消費、暫停實施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加強對薪酬發放工作的監督檢查等五個方面要求。
對于保險業高管高薪現象,保監會主席吳定富此前早些時候曾接受媒體采訪表示,保險業人才匱乏,公司間相互招人是導致高管薪酬水漲船高的重要因素。同時,薪酬問題也是一個體制和機制的問題,就國有保險公司來講,“出資人缺位”、“內部人控制”始終是個問題。他說,保監會不是國有資產代表者,只能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盡管如此,保監會近年來對國有保險公司薪酬還是做了指引,出臺了《國有保險公司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并在《保險公司董事會運作指引》、《關于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中對保險公司高管薪酬提出基本要求。他強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薪酬水平的制定不能脫離國情、民情。
記者了解到,按照《國有保險公司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此次通知暫停實施股權激勵后,國有保險公司負責人薪酬將由基本薪金、績效薪金、福利三部分組成。其中,基本薪金是根據各公司經營規模、經營管理難度、所承擔的責任和所在地區保險行業薪酬水平、公司薪酬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績效薪金則以基本薪金為基數,根據年度經營業績完成情況確定,最高不得超過2.5倍。總體而言,公司負責人的年度薪酬增長率應低于公司平均薪酬增長率。
此次通知要求,各國有保險公司要在12月31日前將今年薪酬發放有關事宜的具體落實意見上報保監會。
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平安高管6000萬元高薪”的問題,通知也給出了指導性意見,提出:“其他中資股份制保險公司也要依照本通知精神,加強對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工作的管理。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以及提名薪酬委員會要切實發揮作用,對薪酬制定和發放程序以及薪酬方案的合理性等進行認真審查,并將有關情況作為2008年度公司治理結構報告的重要內容報送保監會。”(記者毛曉梅)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