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昨日決定,在上海市和廣東省廣州、深圳、珠海、東莞市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對此,監管部門一位權威人士對上海證券報表示,批準上海和廣東4城市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主要是為了針對港澳地區的貿易。
上海已制定相關方案
對于本報獲悉的包括交行、中行上海分行、匯豐、招行、建行廣州分行、中銀(香港)等在內的首批試點銀行名單,某大型銀行企業銀行部一位人士認為:“這非常有可能,而且地區間平衡得很好。在上海和廣東省內,均相應地對應一家全國性商業銀行和一家本地銀行,而且每個地區都有一家對應的外資行。”
對于上海地區籌備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的情況,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去年4月起,由上海市金融辦牽頭,聯合上海市商務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對人民幣用于國際貿易結算進行調研并形成了最終的方案,目前這一方案已經上報到上海市政府。”
上海市商務委人士透露,在上海市制定的方案中,人民幣用于國際貿易結算的試點對象包括東盟國家、我國港澳臺地區和俄羅斯。此外,上海市還上報了18家企業作為首批試點單位,其中包括上海五礦、上海絲綢等本地大型進出口企業集團。
某大型銀行企業銀行部人士表示,目前首批試點商業銀行中均已設有專門的項目小組,專門研究如何開設人民幣賬戶、如何劃賬,以及稅務等相關問題。“最關鍵的是開設在岸和離岸的人民幣賬戶,以及稅務征收問題。”
上述銀行人士表示,在實施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之后,進出口企業除了從采用美元信用證轉為采用人民幣信用證之外并不會有明顯的感覺,真正的變化在于境內外銀行之間的后臺結算部分。比如,中國某出口企業在與海外買家協商過程中,可以要求人民幣結算,海外買家則在付款行開具人民幣信用證,隨后議付行通知買家,之后才是發貨、收貨、收付款等。“付款行和議付行都需要開設有人民幣賬戶,并進行人民幣之間的結算。”上述銀行人士說。
擬采用代理模式和清算模式
據知情人士透露,商業銀行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有兩種操作模式,即代理模式和清算模式。所謂代理模式,主要是指中資行委托外資行作為其海外的代理行,境外企業在中資企業的委托行開設人民幣賬戶的模式;而清算模式主要是在指在中資行境內總行和境外分支行之間進行的業務,即境外企業在中資行境外分行開設人民幣賬戶。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境外分支機構比較多的中資商業銀行可以采取清算模式,而境外分支機構較少的商業銀行可以采取代理模式。不過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此次批準的方案中廣東和上海將可能采取不同的模式,“由于廣東地區距離港澳較近,將傾向于采取清算模式。而上海由于地理位置距港澳較遠,極有可能采取代理模式。”
就對商業銀行業務影響而言,連平認為,此項業務可以為中資行帶來收費業務和資產業務。一旦人民幣國際貿易結算業務開展起來,外資行需要在中資行開設人民幣賬戶,中資行可以收取賬戶費。此外,由于外資行手中沒有人民幣,它們需要中資行為其提供人民幣,中資行還可以獲得匯兌收益。而對于境外企業來說,當期手中獲得大量人民幣之后,中資銀行還可以經營理財業務,收取中間業務收益。
連平說,從貨幣互換到人民幣用于國際貿易結算,人民幣國際化走出了實質性的一步。隨著人民幣用于國際貿易結算的范圍擴大,境外人民幣債權將越來越多,反過來又會促使中國開放資本市場,推進人民幣產品的國際化。同時,這也為境內企業鎖定匯率風險,規避匯兌損失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記者 石貝貝 唐真龍)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