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工商局在網上公布了上月廣告監測報告,禁止在大眾媒體發布的煙草廣告被發現以志慶形式在部分媒體變相露頭,導致煙草廣告涉嫌違法率達到100%。
上月全市共監測電視、廣播、平面和網絡媒體廣告351111條次,發現涉嫌違法廣告967條次,違法總量和違法率都較8月有所降低,但比去年同期增加了0.02個百分點。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煙草廣告又變相露面了。監測發現,上月有兩家煙草企業的3條次煙草廣告出現在兩家平面媒體上,均是以志慶形式發布的,涉嫌違法率達到100%,高居違法率排名榜首。
廣告監測中心指出,按照《廣告法》的規定,煙草廣告是禁止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等發布的,而以志慶形式發布,屬于變相發布煙草廣告。
同時,廣告違法量居首的是醫療服務。在265條次違法醫療服務廣告中,屬于醫療機構不事先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就擅自發布醫療廣告的,占到了241條次。(記者廖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