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東城區房管局、東城區文管所、中保嘉業開發公司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東城區房管局、區文管所稱“拆遷的地方肯定沒有有價值的文物”。開發商引用五位專家的書面論證意見稱,包括東四八條1-23號單號院已經沒有保留的價值,可以全部拆除。
拆遷者:拆遷地無價值可拆遷
在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東城房屋管理局拆遷科工作人員表示,拆遷的地方肯定是沒有有價值的文物的,有價值的文物他們絕對不會同意拆。
東城區文物管理所所長李僅錄說,經過他們調查,東四八條拆遷的部分沒有區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沒有掛牌的需要保護的院落,也沒有普查登記的文物項目。“我們給開發商表示過,新建的房屋在色彩上需要和原來的保持一致。”李僅錄說。
開發商中保嘉業公司董事長陳建勝說,雖然拆遷歷時8年,但他們的拆遷手續是合法的。拆遷后,東四八條胡同北側10米以內將是經過設計的四合院,而且不會像現在的四合院這樣雜亂無章,現在的老房子已經很難說是四合院了,里面有許多違章建筑,四合院的格式也被打破了。
組織發布會的三方還出示了五位文物專家的親筆書面論證意見,其中四位專家均對新建綜合樓以及仿古四合院提出了修改意見。開發商據此認為東四八條1-23號單號院已經沒有保留的價值。
市文物局:拆遷地有保護價值
昨日,對于東四八條拆除地段是否符合文保規定的問題,北京市文物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歷史文化保護區規劃是由規委牽頭負責的,作為參與部門,市文物局在保護區規劃制定和保護措施實施方面并沒有最終的決定權。但是他表示,“既然已經被劃進文保區,就說明肯定存在保護價值”。
這位工作人員透露,此前發給開發商的函件已經充分表明了文物局的態度。
而且,已經被劃進文保區的地方,就說明肯定存在保護的價值。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文保區的修繕是由各區具體負責,通常是在資金允許的情況下,市文物局進行配合。他還介紹說,在涉及文保區或文保單位的新建項目論證中,往往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把專家的意見看作是專家對項目的肯定,不給專家出示所有的資料,對于涉及文保的地方,刻意強調不必要性。
2005年《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強調了“堅持整體保護的原則”,指出要“舊城整體保護”,要“保護舊城原有的棋盤式道路網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市文物局這位工作人員認為,如果把胡同拆了一半,還談何胡同格局。就算是要新建仿古建筑,也還是不如原本留下的真正的老平房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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