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登封5月24日電 (朱曉娟 宋要衛(wèi))記者今日從河南登封市政府獲悉,今后,凡未經(jīng)市政府批準和相關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少林功夫”、“少林武功”名義進行涉外活動。
少林武術作為中華武術寶庫中的瑰寶,也是武術之鄉(xiāng)登封市的寶貴文化財富。近些年,隨著國外元首造訪少林,掀起了新的少林熱潮,少林武術對外交流也日趨廣泛,這對弘揚少林武術,促進登封對外交往,增進相互間的友誼,把少林武術推向世界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
但是,近年來,一些部門和單位在少林武術對外交流活動中,審批程序不規(guī)范,多渠道出國(境)表演,引發(fā)了一系列的宗教、政治、外交、法律問題。為促使少林武術對外交流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登封市政府就加強少林武術涉外管理工作專門下發(fā)通知,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知指出,登封市少林武術對外交流活動必須在市人民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體育局、宗教局、外事僑務辦公室三個部門或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照程序,分工協(xié)作,嚴格把關,統(tǒng)一管理。
通知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jīng)登封市人民政府批準和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市體育局、市宗教局的聯(lián)合同意,不得以“少林功夫”、“少林武功”名義或“少林寺”、“少林僧人”、“少林武僧”等其他宗教名義組團出國(境)進行少林武術表演、競賽、交流、訪問等活動,不得與國(境)外商業(yè)團體簽訂“少林功夫”、“少林武功’’或“少林寺、“少林僧人”、“少林武僧”為名的少林武術境外代理合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欺騙方式取得出國(境)手續(xù),假冒“少林寺”、 “少林功夫”和“少林武功”或“少林僧人”、“少林武僧”名義進行涉外活動。
通知規(guī)定,該市各武術館、校(院),及其它武術相關部門,凡以少林武術名義派團隊或人員出國(境)進行訪問、交流、講學、表演、參加競賽等少林武術涉外活動的,均應先由市體育局對其團隊表演內容、表演水平、人員組成等進行資格把關和認定,出具書面介紹信,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再按上級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非僧人的訪問、表演人員不得著僧裝,不得假冒宗教教職人員、利用宗教身份進行詐騙活動。該市各武術館、校(院)及其它武術相關部門,未經(jīng)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招收外籍學員。具備招收外籍學員資格的單位應加強內部管理,積極配合市外事、公安、體育、教育等部門的監(jiān)督和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