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王朔收回了對騰訊博客的授權,原因是對方沒有向其支付稿費。一個關注已久的話題也再次被提起:博客平臺到底是否應該向自己的作者付費?國內首個讓博主參與廣告分紅的博客平臺“博客網”董事長方興東認為,傳統媒體按篇幅和質量為文章發(fā)放稿費的方式,并不適用于網絡媒體。而中孚律師事務所律師穆曉軍表示,無所謂是否“應該”支付稿費,競爭市場中的價格應通過協商決定。
王朔:知識產品就應付費
王朔2日一早就在自己的鮮花村博客里宣布,“因騰訊無錢支付知識產權稅,明起收回對騰訊博客的授權。”過了兩個小時,王朔又在鮮花村博客里勸海巖也搬出騰訊博客,“海巖,我建議你也可以從騰訊撤了。”對于自己博客的撤離,王朔說,作為網站平臺就是要按照知識產權給作者稿費,現在的網站都習慣于在技術上投資,但是很少肯在內容上花錢。“你和律師談話不付費嗎?去醫(yī)院掛號不付費嗎?憑什么我們的東西就不付費? 知識產品都應該付費。”王朔認為,所有博客作者都應該得到所在平臺的付費,只是錢多少的問題。他說,個人媒體的時代已經到來,而自己本身就是媒體,作為網站與他的合作其實是媒體之間的合作,是需要利益交換的。他還透露,搜狐博客曾經給徐靜蕾開出了每月7萬元的稿費,只是老徐沒有搬過去。
騰訊網公關經理劉暢表示對此事不知情,無法做出回應。
方興東:傳統媒體計費方式不適用
去年10月,博客網成為在國內率先推出個人博客享受廣告收益的博客平臺,共有2000余名博客享受了最多500余元的廣告提成。此次,王朔宣布收回在騰訊博客的授權,使得博客平臺是否應該向作者支付稿費的話題再次被提起。
博客網董事長方興東說,分成是根據點擊率來進行的,但是其實這樣的分配方式也并不完善,點擊率應該只是其中的參考因素之一。方興東說,作為博客平臺,那些在某一方面非常在行的人的博客是最容易受到關注的,但目前沒有可能向所有博客寫手支付稿費,“中國現在每天的博客更新量是500萬以上,每篇1塊錢的話,就是500萬,這個費用誰來承擔?”對于傳統媒體按稿子篇幅或者質量來計算稿酬的付費方式,方興東說并不能運用在博客平臺,內容不可能直接換錢,傳統模式應該變成新的商業(yè)模式,而這種商業(yè)模式,博客網也一直在摸索。
律師:雙方協商的就是公平的
律師穆曉軍認為,博客平臺通常不需要給博主支付稿費,關鍵看價值大小。“‘價格’不僅是錢,還有其他社會資源,雙方‘價格’不對等了,就要找平衡。在競爭市場里,是否有‘價格補償’由雙方協商。”穆曉軍表示,在競爭市場中,稿費問題無所謂是否“應該”支付,因為雙方談不妥,都可以“購買”替代品。“搜狐認為老徐不可替代,就愿意出錢。騰訊認為王朔不是那么重要,就不肯出錢,大家都有的選擇,本身就是公平的。”
最新評論
秦濤(知名IT博客)博客分成有理
我認為博客付費是合理的,知識勞動如果轉化成市場價值,就應該給博客分成。而付費標準視媒體而定,與稿費一樣。其中也可以約定免費,原創(chuàng)博客內容確實創(chuàng)造了跟媒體一樣的價值,而且博客內容更鮮活,更一手。
匿名(騰訊網某編輯)一個“聚會”而已
都要給錢,新浪得倒閉,數他那里名人多。博客本身就是一個互動的空間,大家主動或者被邀請來這里聚會,是一種松散的交流形式。通過這里的展示,傳播自己的觀點,參與熱點話題及現象的討論。你可以寫,也可以不寫。我們沒有收讀者的錢,自然也沒有錢來給作者。
KESO(知名IT評論人)國外超牛博客
向所有博主付費?這不可能。名人博客只是博客中的特例,不具有普遍意義。國外很多人是職業(yè)博客,靠分賬可以每年掙幾十萬美元,但是在國內還沒有成功的例子,即使是博客網的分成也是象征性的。這和國內對博客認識比較淺,廣告商也沒有充分認可博客能帶來的廣告價值都有關。(記者 姜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