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被問及中國作協批準他入會有什么感受時,郭敬明稱自己對此事抱著一顆平常心,“入不入作協都無所謂。能加入作協當然是件好事情,至少代表一種認可”。這個被法院判定有抄襲侵權罪錯,也就是說有不老實案底的年輕人,這回講的倒是大實話。
本來嘛,入了作協,寫不寫得出作品、作品有無銷路,還得靠自己,他本來就不是靠作協提攜成名的。作家作為“靈魂工程師”的迷信早已破產,如今的中國文壇沒有一個公認的精神領袖。
郭敬明說加入某個組織,“至少代表一種認可”;“80后”代表作家張悅然認為“入作協和加入航模小組沒有區別”;韓寒也認為“友情參與一下”未嘗不可——這是以游戲的態度看待中國作協。可是我們知道,小孩子過家家、做游戲,是要挑伙伴的,對于自己看不上眼的人,會說:不跟你玩了!如果“組織”不拒絕他討厭的人,他就會賭氣自己走開。
所以,中國作協會員葉煒先生要就郭敬明“入協”致中國作協書記處公開狀,對此表示抗議抵制;作協主席團成員陸天明激動地說:雖然中國作協不是選道德模范,但它也不能是小偷的天下,不能是賊的團體……
對陸天明所說的“這是對中國作協的一種侮辱”,我不予置評,但我強烈質疑文壇大佬王蒙、北大中文系教授和著名評論家陳曉明、張頤武的說辭。
這個老王一向不吝炫耀自己的雄辯和機智,這回的說辭卻顯露他的邏輯不及格。他強調,自己推薦的不是道德楷模,也不是先進人物。嘻,我們一向以為像雷鋒一樣“無私奉獻”的人才是道德楷模、先進人物,而“小偷”是在道德水平之下的;今天王老告訴人們不夠道德楷模、不能做先進人物的,不妨去做小偷!
這位前文化部長又說:“大家別把推薦進作協看得多重,不用把什么事情都摻和到一起考慮。寫作是一個行業,你從事這個行業,出了書,還有人看,就可以入作協。”張教授的話異曲同工:“作協作為一個群眾組織,跟別的協會一樣(太謙虛了,中國作協是部級單位,官員職員和駐會作家可是財稅撥款養著的),屬于職業范疇,沒有任何道德標示意義……”如此說來,中外企業講“社會責任”都是無事忙,只要產品能銷出去就行?誠然,作協、作家并不意味比別人道德高尚,但總該有一定的道德底線吧?中國作協不是也有維護作家知識產權的部門和功能嗎?
陳曉明教授則寬容地說:“年輕人做事總有疏漏的地方,我們應該以關懷、教育、培養、幫助為主,不能因為犯了錯誤就一棍子打死。”不愧是著名評論家,用詞真有分寸感!抄襲被轉換成“總有”(難免)的“疏漏”,對拒不認錯的縱容被說成了“關懷”,而堅持要郭道歉倒成了不寬容地“一棍子打死”青年人。
郭敬明在寧肯賠錢拒不道歉時,聲明“不會迫于壓力而放棄了自己的原則”。剽竊者的“原則”至今沒有放棄,中國作協“本著愛惜人才的原則”卻對他“破格”了。
為什么是這樣呢?真教人有些想不通。這幾天,中山大學讓4000名大學生宣誓不隨便會見網友,讓人哭笑不得。我們的社會誠信已令師長對大學生像對幼兒園的小孩一樣不放心,“大灰狼”何其多!而今,“堂堂”的中國作協卻告訴世人,這個社會沒有道德底線。
我想不通這樁荒唐事,細研文本,恍然發現,這單事,不過是一場多邊的交易。
王蒙說:“是評論家陳曉明和郭敬明的出版人找到我……”瞧,出版人才是這幕好戲的策劃人和編導。陳教授扮演的是出版商與中國作協的中介。郭敬明本來無所謂,中國作協要借重他在年輕人中的影響力,吸引“不跟文壇玩”了的青年們,他至少可以獲得一種“認可”!那么,老王可以從中獲得什么呢?葉煒先生說他一不甘寂寞,二要炒作自己的新書。葉說的可能不準確,但以老王的精明,肯定不會干只賠不賺的事。
“世俗安足論,且盡杯中醑。”郭敬明入不入作協何足道哉,借以觀世風人情之變而已!(鄢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