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先生說,他推薦剽竊別人文稿又拒不道歉的郭敬明加入中國作協,不是想樹立一個道德楷模。另一推薦者陳曉明教授說,郭敬明是“80后”作家中最有實力的一位。這些話,猛看挺實在,琢磨一下,真是太玄妙啦。
就郭敬明來說,不是要不要樹他為“道德楷模”的問題,而是他已經以他的行為給自己定了性,即他是一個不講公共道德,尤其是不講職業道德之人。缺乏道德,民間曰“缺德”。如果硬說郭先生是一個楷模,那也是“缺德楷模”。大智慧的作協榮譽副主席王蒙先生,不知道郭某人抄襲的事實嗎?不懂得這樣ABC的道理嗎?不會做這樣起碼的邏輯推理嗎?我不信。
郭敬明剽竊別人作品,已被莊嚴法庭認定。但是他卻像茅坑里的石頭,拒絕承認錯誤并道歉,只給受害者賠幾個小錢了事。這說明他還是一個“蔑視法律尊嚴的楷模”。如此死不悔改,如果是作協會員,不管他多有“實力”,也不管他寫了多少作品(況且還有偷來的),為堅持協會原則和保持協會榮譽,也應一票否決,將他開除出“神圣”的協會。這與公交公司開除一個盜竊車票的售票員、服用違禁藥品的運動員被禁賽,是一個道理。可是如今倒了過來,協會反而上趕著把一個污點作者“破格”拉來入會,似乎要給曾經被美名曰“人類靈魂工程師”組成的這個團體“添彩”!
如果王蒙陳曉明們的高論成立,下面這些事就是十分荒唐的了。
北大教授王銘銘不過抄襲了別人一點東西,在輿論重壓之下,學校抹去了他的一切學術負責人頭銜。為什么?王銘銘,中國社會學少有的后起之秀,堪稱一重鎮,除了給出版商掙的錢沒有郭敬明多,整體貢獻比郭作家大了去。學術負責人“只須”學術拔尖,又不是選“道德楷模”,為什么不讓王銘銘當?
為遏制學術腐敗,教育部已出臺《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意見》。不知為了減少“靈魂工程師”們越來越明目張膽的抄襲現象,作協有什么有效的或道義上的措施?大概,學術研究要講榮辱,講道德,高雅的文學創作根本不需要吧?不然的話,這個“靈魂工程師”的協會,這個據說設置了“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的協會,為什么非但對作家剽竊行為不批評、不懲罰,對受害者(比如被郭敬明抄襲的莊羽)的權益不“保障”,反而愣把公認的竊賊拉來給自己“長臉”,并且實際上打擊了受害者呢?經這一事變,作協這張美麗的“臉”,是不是更加嫵媚啦?
去年底,太原理工大一名博士研究生因剽竊他人論文被開除學籍,被開除的還有替考作弊的兩名碩士生和一名本科生。今年1月,由于查實兩年前的一篇博士論文存在剽竊,南開大學撤銷了一個已發出的博士學位。這些個“博士”、“碩士”、“學士”,可“倒霉”透了!又,廣州體育學院教師王恒同抄襲他人論文,被行政記過處分,也“賠”海啦!如今,由于查實了幾年前的一部小說存在抄襲行為,中國作家協會反而屈尊降貴,給這位剽竊者戴上了一頂似乎挺榮耀的“會員”桂冠。只是,在非會員之時,人家郭先生早已大受書商青睞,煽情巨著暢銷八方。人家不認為你給個什么“會員”就是“賺”了,對你這個廉價的、增輝極其有限的殊榮,根本不感冒。重量級大作家介紹入會,又怎樣?所以,作協似有單戀和熱臉貼冷屁股之賤。
真是的,不入作協就當不成作家了?瞧人家大紅大紫的余秋雨先生,根本不屑于加入作協這勞什子,多瀟灑。還有大作家李銳等退出作協,引來一片喝彩。而“實力作家”郭敬明經王蒙和中國作協這么一折騰,反而再一次被揭了傷疤,再一次出乖露丑,不值。(王乾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