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子云代理了三個月市長,做了五件好事,卻遭到了許多責難。一直支持蕭子云的市委書記羅挺,也認為蕭的一些做法欠妥。蕭的妻子薇紅、女兒肖肖為此感到不平。蕭子云對改革堅定不移,堅信“萬事利于國,萬事利于民”就是和中央保持一致。他向羅挺直率闡述改革主張,還在記者招待會上表示:“寧犯天條,不觸眾怒。”為了實現上任時所許“做十件好事”的諾言,蕭子云要求再代理三個月市長的職務。
片子拍攝完,楊在葆留在廣東剪輯。北京電影制片廠催楊加緊完成,趕在全國電影工作會議上放映。據當時文化部負責人周巍峙的小兒子周八月告訴楊在葆,周巍峙看了《代理市長》覺得很好,說:“楊在葆是個演員,還導了部電影。”《代理市長》很快獲文化部電影局批準公映,還在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放映,來自全國各地的宣傳部長們看完電影后全體起立熱烈鼓掌。
不久,中南海的星期五電影晚會也放映了《代理市長》,胡喬木、鄧力群、薄一波、宋任窮等出席觀看,丁嶠、石方禹、艾明之等電影界負責人也在場。電影放完,胡喬木和鄧力群要丁嶠等留下,批評這部電影有反氣。其中一些臺詞,如說“過去老百姓生活苦沒人管”,說“有本事的王八蛋比沒本事的白癡強”。他們特別強調“寧犯天條,不觸眾怒”一句,一定要改。
北影廠負責人胡其明找到楊在葆,說:“胡喬木、鄧力群同志對這部電影有意見,要改。”楊聽了很生氣,直接找電影局長石方禹問:“你不是說這部電影很好,你看了很感動嗎?怎么要改?”石方禹說:“我是說過這部片很好。但是領導說了話,丁嶠要我傳達。我是一級官員,我要傳達。你是藝術家,改不改在你。”
楊在葆堅決不肯改,馬林也支持他,而且建議他寫信給胡耀邦。當時偉雄在深圳體驗生活,楊在葆與他通話,一致同意不作改動,同時立刻上書。楊在葆就在馬林家中找一張大紙,抬頭豎寫為“耀邦、啟立同志”,然后寫道:我拍成電影《代理市長》之后,有領導同志對此有意見。我不懂人情世故,給您們寫信,請抽空幫助指導。
楊在葆寫完信后,謝絕了托熟人轉信的提議,借了馬林的自行車直奔中南海。在《代理市長》中飾演李玉芳的女演員陳麗明陪楊在葆一道去投書。他們先到中南海北門,經衛兵指點又轉到西門。陳麗明當時還是軍人,不方便與衛兵打交道,楊在葆遂獨自走向中南海西門。
楊在葆還未開口,站崗的衛兵已經認出他,臉上浮出微笑。楊說:“我有封信,想交給耀邦同志。”衛兵請楊在葆到傳達室,但傳達室的值班人員說按規定不能直接收信,要楊到郵局寄掛號信。楊在葆正試圖說服值班人員收下信,忽然聽到背后有人說:“讓他把信留下吧。”楊在葆連忙轉身問說話的人:“同志,貴姓?”那人說:“姓張。”原來他就是胡耀邦的秘書張耀光,當時恰好經過西門。楊在葆告訴張,寫信是為了一部電影,張耀光說耀邦在北戴河開會,信先留下,一定轉到。
過了五六天,楊在葆剛回到上海,就接到胡其明的電話,說胡耀邦已經在楊的信上作了批示,將信轉給負責宣傳工作的中央書記處書記胡啟立、中央宣傳部長朱厚澤、文化部長朱穆之等三人。批示的全文是:“轉啟立、厚澤、穆之同志:我看過這部電影,我覺得不錯,比那些跟四化不沾邊的好得多,不知好多少倍。有點兒刺,有什么不可以?”
胡耀邦的批示一經傳達,《代理市長》的上映一路綠燈。電影先在北京放映,受到高度評價。中央黨校、人民日報社等先后請楊在葆等座談。然后,楊在葆率劇組從廣州開始,經武漢、鄭州等地,將電影帶到東北,一路掀起“《代理市長》熱”。往往電影才放到一半,觀眾就熱烈鼓掌,為劇中人物的言行叫好。有一期《大眾電影》雜志還專門開出專欄,刊登了《代理市長》的精彩臺詞。
這部影片反映的改革膽略觀念,對剛開始的城市經濟改革產生強烈的沖擊。遼寧省朝陽地區某礦黨委書記說:這部電影沒有離奇的故事,沒有大美女,沒有纏綿的愛情,但是好看。影片的主要創作人員事后總結說:“這部電影沒有精雕細琢,藝術上比較粗糙。但當時我們有個使命感,覺得需要振奮人心的大聲吶喊,需要把聲音喊出來。正是這種促進改革的強烈呼號,在上至總書記胡耀邦、下至各地群眾等不同階層都引發共鳴。楊在葆憑借《代理市長》中的精彩演出,榮獲第九屆‘百花獎’最佳男演員獎。”(歐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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