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去年年度暢銷書之一———伊斯梅爾·比阿(IshmaelBeah)關于自己在西非塞拉利昂內戰期間悲慘童兵經歷的回憶錄《長路漫漫》(ALongWayGone),正在就其真實性遭到強烈質疑。比阿在書中記述了少年時在塞拉利昂內戰中失去父母兄弟,隨后被抓入伍,受迫吸食可卡因與火藥的混合物,從此染上毒癮,以手中AK-47大槍,沖殺血肉戰場,成為蒙蔽天良的殺人機器———射殺他人“如同杯水止渴”,直至被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解救,方脫離苦海。他日后到了美國,27歲出版回憶錄《長路漫漫》,在急求異邦真實悲劇故事的美國書市上一炮而紅。此書迄今已在全世界大賣65萬冊,高居《時代》周刊2007年非小說類暢銷書榜的第三名。
澳大利亞大報《澳大利亞人》連日來刊出調查報道和評論文章,指稱書中相關多起關鍵事件的時間與實情不符。
澳媒體:參軍年齡有誤
2007年夏,深為《長路漫漫》感動的澳大利亞礦業工程師鮑勃和佩塔·勞埃德夫婦赴塞工作。年末某日,礦上一位“謙恭的中年實驗室助理”告訴鮑勃,他就是伊斯梅爾的爸爸,并請他代為聯絡兒子。勞埃德夫婦驚喜過望,隨即致電比阿的美國出版商法勞·斯特勞斯和吉羅(FSG)、澳版發行商哈潑柯林斯,及其美國養母、作家勞拉·西姆斯,均遭白眼,遂向《澳大利亞人》報料。
該報派員前往塞拉利昂,并在紐約展開協同調查,于1月19日在周末版刊出首批兩篇報道《童兵故事迷局》(Twistinthetaleofachildsoldier)和《非洲戰童》(Africa'swarchild)聲稱,致比阿父母兄弟遇害的當地戰亂爆發于1995年,晚于書中所述兩年。比阿參軍時的年齡亦應為15歲,而非他所寫的13歲。此外,他只在軍中效命兩到三個月,而非書中所稱的1993-1995年的三年時間。該報采訪到比阿的老師阿卜杜爾·巴里,知其那幾年還在上學,尚未扛槍打仗。
在《長路漫漫》第二頁,比阿明確寫道:“第一次遭逢戰火時,我12歲。那是1993年1月。”
但比阿養母勞拉·西姆斯為他辯護:“如果你是戰火中的孩子,會在失去一切,穿行于叢林時,還帶著日歷嗎?”
《澳大利亞人》指出,西姆斯女士在紐約經營一家寫作工作室,教授學員“如何用更引人注目的方式講述我們的故事”。比阿當時的新書發布會便在工作室舉行。
比阿的非洲老師說,他是個“少見的聰明孩子”。聯合國義工們也回憶,那個會背誦莎士比亞,能寫饒舌歌的少年給他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到美國后,比阿就讀于俄亥俄一所學院,開始以自己的戰爭經歷為素材,進行小說寫作,但老師建議他動筆寫回憶錄。
1月21日和22日,《澳大利亞人》又刊出多篇后續報道,先后列舉比阿友人、家鄉父老、聯合國救助官員、比阿本人及其出版商的辯護及自辯。
比阿:“沒什么是錯的”
我們注意到,對《長路漫漫》的質疑尚未上升到對作者有意造假的指責,媒體小心翼翼,只做事實求證。也許比阿只是記錯了,或者用了些不當的文學筆法。但比阿致信《澳大利亞人》:“關于日期我是對的。這沒什么東西是錯的。”
比阿的出版人薩拉·克萊頓也申明書中所述皆精確:“我見過許多在塞拉利昂認識比阿的人,他們明確證實了他的故事。”
而《澳大利亞人》在非洲接觸到的所有旁證均明確表示書中時間有誤,但也表示,孩子記錯時間是有可能的。不過,亦有人指出,書中對兩年戰爭經歷的記述篇幅過短,且語焉不詳,令人生疑———他是否真的曾經目擊過那種種的殘暴惡行。
大部分人認為,書中事實恐怕無法一一確證,因為戰斗幾乎均發生在無名村莊,其同伴不是沒有名字,便是日后被殺。
勞埃德夫婦以為比阿的爸爸還活著,但《澳大利亞人》發現,自稱比父的人只是其親戚。
盡管如此,這“并不意味著比阿的故事不再有可怕的真實”!栋拇罄麃喨恕繁硎,“也不意味著他沒有過那種經歷,我們發達國家的大多數人,即便在噩夢中也無法面對那種經歷!
1991年到2002年的內戰,塞拉利昂數萬人死亡,全國450萬人口中近一半流離失所,數千兒童被強征入伍。比阿所述的大背景都是有的,他的家鄉莫格維莫村于1995年遭遇戰火,學校被叛軍占領,用作軍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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