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全國清明節四月上旬將在山西舉辦
2008年03月13日 12:26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3月13日電 (張恩 梁波) 由中共中央文明辦、中國文聯、山西省政府聯合主辦的“首屆全國清明節”今年四月上旬將在山西舉辦。
此次的相關活動將在山西晉中市介休綿山和省會太原兩地進行。具體內容將涵蓋首屆全國清明節文化論壇、《相聚清明節》大型文藝晚會、首屆全國清明節書法精品展、美術精品展、攝影精品展、民間藝術精品展、拍攝專題片《清明節》、錄制電視專題講座《話清明》、清明節祭掃活動、首屆全國清明節風箏表演賽、秋千表演賽、寒食展銷會、詩文短信征文大賽、清明節郵票首發式、群眾性綠色踏青活動、幸運拔河活動、蹴鞠表演賽、圖書出版。
此間有關人士認為,舉辦“首屆全國清明節”別有意義。人們以清明節為載體,在慎終追遠、緬懷先輩的情懷過程中,普及清明節知識和文明禮儀知識,積極倡導文明、和諧、喜慶、節儉的節日理念,努力發展健康向上的節慶文化,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副主席、山西省民協主席常嗣新稱,這次的活動還有一項更重要的任務是確立清明節的“文化符號”。他認為,春節有吃年夜飯的習俗,元宵節有吃元宵、鬧紅火的習俗,端午節有吃粽子的習俗,清明節有踏青、踢毽子、拔河、蕩秋千等傳統項目。人們要強化這些,爭取讓這些成為人們真正接受的文化符號。
史料載,山西省屬中國清明節的發源地。春秋時期,民間傳有介子推背老母躲進綿山深處的故事,晉文公曾下令把介子推被燒死的那天定為寒食節。在以后的歲月中,清明節逐漸代替寒食節。
今年清明節是國務院規定新增的第一個法定傳統假日,民間清明節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節日。(完)
【編輯: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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