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38年賽珍珠獲得諾貝爾獎之后,中國籍作家(賽珍珠生前曾加入中國國籍)再也沒有獲此殊榮;不過,獲過提名的倒是有好幾位,老舍、沈從文、林語堂、艾青、北島、錢鍾書、巴金、王蒙和李敖等。關于艾青被提名一事,由于他本人比較低調,坊間流傳不多,以至于連文學界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有這回事。
諸多版本的艾青傳記也都沒有片言只語談及此事。據筆者目前所知,艾青被提名開始于1984年。
民間呼聲
周紅興在其寫于1987年的《艾青傳》中說:“現在,一些有識之士,如西班牙的戈麥斯,巴西的亞馬多,澳門的官龍耀,或撰寫文章,或發表演講,一致呼吁,諾貝爾文學獎應當發給艾青!”澳門的官龍耀曾在《澳門雜志》第一期即創刊號上發表大標題文章《提名中國大詩人艾青為諾貝爾獎候選人》(原文為英文,譚炳銓譯),文章洋洋灑灑,以生動而不乏感情色彩的文字,介紹了艾青的歷史和近況,最后說:“艾青是世界性人物,他使最古老的文化能與全世界親切地匯合……我們認為艾青適合作為諾貝爾文學獎的候選人。”此文之寫作艾青應該是知情的,因為里面有艾青提供的照片。
我不知道巴西的亞馬多提名艾青之事,但我知道蘇聯作家協會理事費德林曾經在北京說,蘇聯文學界推薦艾青為諾貝爾獎的候選人,并為此而作出自己的努力。阿爾弗雷多·戈麥斯·吉爾正是提名艾青為諾獎候選人的第一人,也是最為積極者,曾給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投書尋求聲援,從而引起中央領導層的重視。
外國作家上書胡耀邦
最近,艾青夫人高瑛女士在翻找研究資料時,偶然在一本艾青讀過的書中發現了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喬木給胡耀邦的一封信的部分抄件。這部分是專門關于提名艾青一事的。文中寫道:“耀邦同志:……我想提議提出巴金、艾青兩人作為我們的代替人選,這樣似乎更機動而適當。艾青在藝術上的成就和他在國際文藝界的聲譽決不遜于巴金,其被接受的可能甚至還略多些。”此外還說這樣“對艾青也公道些”,落款上的時間是“8月15日”。
抄件上還附了胡耀邦8月17日批的原話:“同意,會議上議一議。”筆者感興趣的是信中所透露的一些信息和觀點,以及與此相關的問題,尤其是當時的語境。如,胡喬木是在什么情況下在此信中跟胡耀邦討論此事的?胡喬木為什么要說“對艾青也公道些”?
此事還得從阿爾弗雷多·戈麥斯這位熱情的西班牙好事者說起。此人是漢學家、翻譯家、文化活動家,是艾青的粉絲——給艾青寫信的抬頭用的是“十分崇敬”這樣的字眼。他曾來北京,拜訪過艾青。在那之前,他曾把艾青的作品翻譯成了西班牙文。見到心儀已久的艾青,他無比激動。此人比較有心計,他把跟艾青的談話記錄了下來,寄給了很多地方的很多人。在他1985年3月3日寫給艾青的信中說:“我們的會談紀要在西班牙乃至西班牙美洲(指拉丁美洲——筆者按)已經廣為流傳并被人復制。”同時,他在西班牙乃至歐洲賣力地宣揚艾青,“今年5月我要在西班牙組織一次中國文化周,中國大使館將從馬德里來此主辦。我將就您舉辦一次講話(我已在這里作過三次報告,在歐洲也作過若干次)。”他到底翻譯了艾青的哪些作品?又是如何宣傳艾青的?可惜我不懂西班牙語,暫時無從查找有關原始資料進行考證。
在同一封信中,戈麥斯說“去年我曾向瑞典皇家學院的提名沒有得到中國官方的支持,倘若我得到了支持與合作,中國很可能已經有了一個諾貝爾獲獎者”云云。這表明,早在1984年艾青就被他提名了,他的理由有兩個。一是他對艾青的崇拜和艾青被公認的成就,他說:“憑良心和公正地說,我認為——同我的許多同行和國際上的評論家們一樣——沒有人比您更配得到它。”二是他對中國人民和中國文化的熱愛。“如果您獲得這項獎的話,對于我無限熱愛的了不起的中國人民來說,也是一個極高的榮譽,同時對其優秀的文化也是一個公正的裁決。”
戈麥斯還曾把這份紀要寄給了胡耀邦,他在信中說:“我將會談紀要寄給胡耀邦主席和《北京日報》的出版人,并且告訴他們,您已成為諾貝爾獎的被提名者。”大概在給胡寄材料時,他還附了一封信,里面涉及到了提名艾青的事。胡沒有親自回信,而是把他的信轉交給了中國作家協會,時任作協書記鄧友梅給他回信說:“胡耀邦總書記收到了你的來信,他非常感謝你對中國人民、中國作家的熱情和友誼,但是此事不屬于黨的總書記管轄的范圍,便將來信轉到了中國作家協會,因為這是我們職責內的事情。”關于艾青被提名一事,鄧信是這樣說的:“諾貝爾獎委員會曾數次來函征求意見,要我們提名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我們也曾認真地向諾貝爾獎提名著名作家巴金和著名詩人艾青為候選人,并將他們的一些著作(已譯成英文和法文)寄去供他們研究。因此,你所從事的工作同我們是不謀而合的。”
戈麥斯在1985年3月3日給艾青的信中抱怨說,他提名艾青“沒有得到中國官方的支持”,鄧信寫于5月9日,是對戈麥斯的反駁:中國官方是支持的,而且已經落實到了積極具體的行動,艾青沒有獲獎,責任不在中國政府。的確,每年獲得提名的作家很多,評獎的程序也相當復雜,不是戈麥斯一廂情愿的事。連諾獎評委都不敢說他推薦誰誰就能獲獎。不過,戈麥斯作為西班牙人的熱心和信心可以理解,也值得嘉許。退一萬步說,諾獎是民間獎,不是官方獎。以筆者之寡陋,從未曾聽說諾獎的評選要征得候選人所在國政府的表態。戈麥斯不免有一點點向艾青邀功的嫌疑。
胡喬木為艾青“鳴不平”
胡喬木給胡耀邦的信只標了月日,沒有年份。高瑛女士推斷是1985年,筆者推斷是1984年。5月9日鄧友梅既然已經說巴金和艾青為候選人,作為鄧的上司的胡喬木怎么可能到了8月15日還在向黨的最高領導“提議提出巴金、艾青兩人作為我們的代替人選”?這不符合程序和邏輯。事實上,雙人選正是8月18日胡耀邦等最高領導在開會時討論的結果。
事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1985年5月之前,或者甚至早在1984年,諾獎委員會曾數次來函征求中國作家協會的意見,要作協提名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一開始中國定的候選人可能就巴金一個人。1984年,戈麥斯向諾獎委員會提名艾青。中國得知消息后,上層非常重視,經過胡喬木和胡耀邦等的討論決議,將候選人名單擴展為兩人。如果以艾青直接取代巴金,是對巴金的不敬和傷害;且不說,當時巴金貴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文聯副主席、中國作家協會主席、國際筆會中國中心會長等,他本身在文壇的資歷也比艾青早一個年代呢。
美國諾貝爾文學獎中國作家提名委員會(其實是在美的華人作家組成的一個提名機構)曾推選巴金角逐公元2001年諾貝爾文學獎。他們雖然與中國作家協會關系比較密切,有時還遙相呼應;但由于官方的保密工作一向做得扎實,他們未必知道巴金早在1980年代中期就獲中共中央提名諾獎候選人的事兒。
胡喬木對艾青的賞識肇端于1940年代,而且可能是受了毛澤東的影響。現存的1944年5月27日毛澤東致胡喬木函,提及艾青《秧歌劇的形式》一文:
喬木:
此文寫得很切實、生動,反映了與具體解決了年來秧歌劇的情況和問題,除報上發表外,可印成小冊,可起教本的作用。最好把文尾附注移至文前,并稍為擴充幾句,請與作者商酌。
毛澤東
5月27日
胡喬木把毛澤東的意見轉告給了艾青,并幫助艾青修改了文稿。“對艾青也公道些”云云顯示了胡喬木在為艾青鳴不平,作為一名來自解放區的作家,艾青在解放后所受的待遇并不高,在文學界他的地位尚可:中國作協副主席和國際筆會中國中心副會長。但在政治界,他只是全國政協委員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或許,在胡喬木看來,以“艾青在藝術上的成就和他在國際文藝界的聲譽”而論,他理應得到更好的安排。艾青雖然在延安呆過,但與胡喬木關系并不密切,胡喬木與艾青和巴金兩人的關系都不近不遠,他的態度應該說還是不偏不倚。
北 塔(據《中華讀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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