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家旅游公司近日宣布,將在未來8年,在梧桐山南麓恢復和建立老子文化園,總投資9億元。市民王先生認為,從來沒有聽說老子與該市有何關系,投資方的做法太過牽強。而公司方面稱,“在梧桐山上興建老子文化園是有歷史依據的,已通過國家級專家論證。”
前段時間,有導演要拍攝孔子的影視劇,如今,有城市要建老子文化園,對歷史文化名人老子是否尊重暫且不論,商家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對老子的折騰。
經濟和文化,各有內在規律,二者有并肩發展的時候,也有發展失衡的時候。經濟的繁榮可以促進文化的進步不假,但這種促進是有限度的。促進不當,就是揠苗助長。該市欲建的這個老子文化園,如果純粹是一個商業性質的娛樂場所,投資9億元也夠奢侈了;若是政府投資,顯然有點揮金如土,為取得項目找有關部門論證,顯然是心虛的表現。不管屬于哪種情況,拿老子當招牌,都是對老子的不尊重。如果老子文化園名副其實完全是展示老子學派的文化遺產,如果是研究老子的文化新基地,倒也不錯。從9億元的大手筆投入看,很可能是個偽老子文化的游樂園。難怪有人批評說:“樹小墻新畫不古”,假源遠,扮悠久。畢竟,“文化底蘊是幾千年修來的,不是用錢就能堆出來的。”
折騰古代圣賢,堪稱時下某些人的拿手好戲。不是用電視劇來戲說,便是將先哲們當作一塊肥肉來“紅燜”。一句話,只要按照商業邏輯,古代的圣賢還有活的油水可以榨取,他們在今天就甭想安生。這是商業邏輯的本性,還是一些人用歪了商業邏輯?以老子文化園為例,該市跟老子沒有關系,為什么還要建設這樣的園子?“關鍵字眼是收費,梧桐山是不收費的,建成以后就可以占山為王,要交買路費了。”“梧桐山,從此鳳凰不來了。名義上是老子的,實際上是官商的。”更有人建議干脆把老子、孔子、孟子、韓非子、墨子、荀子、孫子等都搬到該市的各個山頭,占山為王,以便重現當年百家爭鳴的盛況。
商家到文化寶庫里淘寶無可厚非,但如果將文化當作狗皮膏藥,當作搖錢樹,文化成了商業的婢女,再燦爛的古代文化,也會被糟蹋得面目全非的。可怕的是,如今,這個面目全非的局面已經開工,凡是歷史上有名的文化名人,正變成商業折騰的對象。
求求商家,饒了老子,也饒過每一位令我們敬畏的文化名人!
(劉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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