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法國恨不敢娶歐婦
由后回想,我真是大呆子。我不夠大膽……就這樣犧牲自己,犧牲他人……空向西風揮灑同情淚,究之對東風也無一點好處。
1912年,對革命有功的張競生,作為中華民國首批稽勛留學生,公派赴法留學,考入巴黎大學哲學系。開始了長達八年的“快意人生”。
“在法國,別有一種特殊的‘學術’,即是:情感滿天飛,滿地融溢磅礴的感受。”在這里,張競生開始淋漓盡致地張揚他與生俱來的浪漫天性。
18歲便奉“父母之命”被迫與鄰村一位許姓女子成婚的張競生,在結婚當日,便覺她“矮盾身材,表情有惡狠狠的狀態,說話以及一切都俗不可耐”。
而他記憶中的巴黎,“坐在電車上好似有一股熱烈的氣氛,如水蒸氣一樣在圍繞著我!”步子“又矯捷又婀娜”的法國女子,更是“滿臉堆著俏,一團盡是嬌”。“任你怎樣冷酷無情,在不知不覺中也就不免和那些風流仕女們同樣銷魂了。”
在《十年情場》中,張競生寫盡他在留學時代的“惹草拈花”的浪漫史。海濱偶遇的女招待、倫敦的一次奇遇、嬌小玲瓏的瑞士女郎、占了他一頁情史的巴黎女助教、邂逅避難的女詩人、西方的史湘云……然而,最讓他引以為恨的是,他本來可以跟其中好幾個女子成為“好夫婦”的,可是他不敢,“因為家中有父母之命所給我的黃臉老婆”。
之后憶起,他甚是后悔。他在《恨不敢娶歐婦》中嘆道:“由后回想,我真是大呆子。她們歐洲人極知那時我們一輩子是包辦婚姻的,只要坦白,她們也極愿同到中國來。有許多留學生就是這樣娶到西婦的。”他轉而恨道,“可是我不夠大膽,只是想若我這樣騙婚,對中婦與西婦都不好。我就這樣犧牲自己,犧牲他人。只顧形式不重精神。空向西風揮灑同情淚,究之對東風也無一點好處。言念及此,沒世痛恨,夫得何言!”
八年的留學生活,除了給張競生留下了數段刻骨銘心的羅曼史,更成就了 學問人張競生。他遍游歐洲列國,精通英語、德語、法語,同時,由于受法國提倡性解放和性自由的文化背景的熏染,強化了他性學研究的興趣。而最重要的是,他還在這里“邂逅”了他終其一生都受之影響的盧梭的作品。
愛情討論吸引魯迅、周作人
愛情定則有四:一是愛情是有條件的;二是愛情是可比較的;三是愛情是可變遷的;四是夫妻為朋友的一種。
1920年,張競生回國。次年,受鄒魯等潮屬議員之薦出任潮州金山中學校長。走馬上任,張競生大行整頓,招收女學生,開展性教育,“辭退了許多素來聲名不好的教員,聘請許多好教員”。可是,很快,那些被辭退的教員勾結一些學生,掀起了“大風潮”,一時間“滿城風雨,一塌糊涂”。心灰意冷的張競生被迫去職。
1921年年底,張競生受蔡元培之邀赴北京大學任哲學系教授,講授倫理學、行為論、美學。此后五年,是張競生人生中最光彩奪目的五年。
而最初的聲名鵲起源于那場他在《晨報副刊》發起的愛情大討論。那是1923年,北大教授譚熙鴻在妻子(陳璧君的同父異母妹妹陳緯君)死后娶了妻妹陳淑君,已有婚約在身的陳淑君的未婚夫沈厚培從廣州趕至北京,在《晨報副刊》上大打筆墨官司。
張競生就在此時拋出了他的“愛情定則”。他在《晨報副刊》發表了《愛情的定則與陳淑君女士事的研究》,公開為陳淑君辯護。
在這篇文章中,他骨子里那種浪漫天性里的“可愛”顯露無遺。他沒有就事論事,而是試圖從理論上說清楚愛情是怎么回事,然后以陳淑君的事件作為論據來進一步論證他的觀點。他的愛情定則有四:一是愛情是有條件的;二是愛情是可比較的;三是愛情是可變遷的;四是夫妻為朋友的一種。
在他看來,“陳女士是一個樣式的、喜歡自由的女子,是一個能了解愛情,及實行主義的婦人”。他還宣稱:“主婚既憑自己,解約安待他人!憑一己的自由,要訂婚即訂婚,要改約即解約。”
當時的《晨報副刊》編輯孫伏園趁勢就這個話題策劃了系列討論。短短兩個月,《晨報副刊》發表了討論文章24篇,信函11件,其中大部分都反對張競生的觀點。
有意思的是,這場著名的愛情大討論還吸引了周作人、魯迅、許廣平等文化名流參加討論,魯迅評論他的觀點時稱“25世紀或能通行”。 (黃蓉芳)
張競生:
張競生(1888~1970),原名公室,廣東饒平人,因受達爾文“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思想影響,自己改名張競生。1912年,作為國民政府首批公費留學生赴法國留學,就讀巴黎大學,獲文學學士學位,1919年獲里昂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20年上書廣東省省長陳炯明,提倡避孕節育,被斥為“神經病”。1921年~1926年,受北大校長蔡元培聘任北大哲學教授。1926年公開出版《性史第一集》,遭報紙雜志聲討。1927年~1928年在上海開辦“美的書店”。其時,書商大肆翻印《性史第一集》,同時以張競生的名義拋出各種《性史》續集,內容淫穢不堪,張因之名聲掃地,成為眾矢之敵。1928年~1933年再度赴法,翻譯并出版《懺悔錄》、《歌德自傳》等著作。1933年~1937年,受陳濟棠之邀任廣東省實業督辦。1950年入廣州南方大學學習,后分配于農業廳。1953年調任廣東省文史館研究員。1960年自愿回故鄉饒平。“文革”置始遭紅衛兵批判,1970年于深夜讀書時辭世。“中國第一性學家”,“中國計劃生育首倡者”,“中國浪漫主義開山祖師”,“中國舊婚姻制度頭號殺手”……這些墓志銘式的封號,在張競生死后30余年的今天,頂多是一種-精神補償。在張的生前,對他的攻擊、誣蔑、歪曲和迫害,簡直就像百年一遇的洪水。其實,他的全部功勞或曰“罪過”,只是為了把一種迥異于傳統的“美的人生”熱切推薦給國人,并采取了激烈的姿態而已。而這便使他不顧“源遠流長”,無視“禮義廉恥”,向所有習慣勢力宣戰并同時與之結仇。當其時,他根本就沒有想到,他的那些言論和著述(如“愛情四定則”、《美的人生觀》、《性史》、“試婚制”、“性交自由”等),會像一顆顆重磅炸彈,把整個社會炸得驚慌失措,也把自己炸得體無完膚——暴得“賣春博士”、“淫蟲”、“文妖”之大名。他更不會想到,他的所謂“淫書”和“羅曼史”,會是一場文化革命同時也是生活革命的前奏(這就是近年來西方媒體所驚呼的“中國性革命”,而這場革命迄今尚未完全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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