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米夫寫信,狀告李立三
許多論著都認為王明與向忠發、李立三等的公開沖突,是在7月9日討論貫徹6月11日中共中央決議的政治討論會上,但實際比這要早。
1930年6月26日,王明在給米夫的信中,訴說了他的遭遇:我今天收到一張奇怪的條子,其中說(我逐字逐句照抄如下):在你的幾次發言時老板(向忠發或李立三——引者注)指出了你嚴重的政治錯誤和組織錯誤,要求不僅作出口頭聲明,而且作出書面聲明,但你既沒有以口頭形式也沒有以書面形式明確而肯定地承認你在政治上是右傾分子,組織上是派別活動分子。這意味著你對老板批評的錯誤承認得很不誠懇,相反,你以手法掩蓋自己的錯誤。老板近來收到報告說,你給巴黎(莫斯科——引者注)寫了信,其中說老板在政治上和理論上都不行,通知馬克松、博格涅爾、康穆松(分別為何子述、秦邦憲、王稼祥——引者注)不久回國。這非常清楚地證明了你的派別活動。老板為了更清楚地了解事實的內容,要求你在三天內就此問題作出解釋。非常重要!
王明在信中接著寫道:“現在我和所謂的派別(馬克松、博格涅爾、康穆松)時時刻刻都有被永遠趕出公司的危險!當然我是首當其沖,因為我在許多問題上不同意老板的看法已非今日始。”
王明祈求米夫說:我敬愛的!如您所知,雖然我還年輕,但我在同反伊卡路線(共產國際路線——引者注)的種種錯誤傾向作堅決斗爭時過去和現在都非常非常不喜歡痛哭流涕。但這一次,尤其是現在我給您寫上述一切時,我不能不失聲痛哭,因為問題是遲早會弄清楚的(我堅信這一點,毫不動搖),但不知道究竟到什么時候才會真正弄清楚。我在哪里?!或許我已經不在自己心愛的公司里了!!!唉“怎么辦”?我敬愛的!心如刀割,(淚水)不斷!這并不意味著我在斗爭中不勇敢,而是意味著我也許不久將因完全莫須有的罪名(在政治和組織問題上)被開除出與我生死攸關的公司(指黨組織——引者注)。
王明同時對米夫寫道:“中央辦事處(中共中央——引者注)不從組織上和政治上認真改組,生意即使現在也決不能取得徹底勝利的發展。”
之后,在7月22日、7月24日、8月1日、8月6日、8月31日、10月17日、10月23日,王明主要以自己名義、個別時聯合別人連續給米夫寫信,狀告李立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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