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接待禮儀、迎賓場所
在多項禮賓改革中,改革接待禮儀、迎賓場所等方面,留給我深刻印象。
改革接待禮儀。隨著各國民航交通日漸發達,并考慮到節省人力、物力、財力以及專機安全責任等因素,為了同國際各國禮儀實踐接軌,1978年12月禮賓司上呈報告,建議停止向外國元首和政府首腦訪華提供往返專機。同年12月中央批準了外交部的改革方案。
1978年12月27日,禮賓司向各國駐華外交代表機關發出備忘錄稱:“以往中國政府曾應一些友好國家的要求為來訪貴賓提供過往返專機。由于目前我國經濟、技術條件有限,且中國民航國際航線日益增多,適用于國際航線的大型客機嚴重不足。為此,今后對來訪貴賓不再應要求提供專機,請予諒解。”派專機接送外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訪華的做法就此停止了。
1985年,外交部上呈由禮賓司擬定的報告,規定我方每月接待外國國家元首、副元首,政府首腦、副總理2至3起,外長不超過3起。同年9月,此報告經中央批準。這有效地控制了國賓和重要訪華起數。同時上呈報告,規定由我方免費招待的人數。即自1980年7月1日起,對來訪重要外賓在我國境內由我方免費招待的隨行人數進行了限制:外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正式訪華,其隨行人員在30人以內;部長或副部級官員訪華,隨行人員在10人以內。凡超過限額者,其各項費用由來訪國自理。此后又改為外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訪華,中方免費分別招待為18人或12人;招待5至7天,現已改為只招待5天。
接待禮儀的改革是參照外國接待禮儀,諸如日本、美國、英國以及歐洲一些國家的接待禮儀慣例進行的。這項禮賓改革使禮賓司每年的國賓接待工作規范化,為國家節約了人力、物力、財力。
改革迎賓場所。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末,我國歡迎外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訪華的儀式在首都機場舉行。國賓抵達走下飛機舷梯時,我國領導人迎接,少年兒童獻花,檢閱三軍儀仗隊,然后接受3000名群眾載歌載舞的歡迎。時至今日,隆隆的禮炮聲、“歡迎、歡迎,熱烈歡迎!”的歡呼聲好像還縈繞在我的耳邊。
為節約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增加迎賓的隆重氣氛,同時借鑒外國的習慣做法(不少國家迎賓場所設在總統府、議會大廈或國賓館等地),1980年1月禮賓司起草并由外交部上呈報告,擬在釣魚臺國賓館舉行國賓歡迎儀式。但后來考慮到釣魚臺國賓館迎賓地點從施工到竣工尚需時日,且場地不夠理想,禮賓司經與有關單位協商,向外交部領導請示后,又一次上呈報告,建議迎賓地點改在人民大會堂東門外廣場,或在人民大會堂舉行。
1980年8月,中央批準了外交部的報告,將國賓歡迎儀式由機場(車站)移至人民大會堂舉行。至于機場或車站迎送國賓,則由副外長等官員出面,之后接待國賓設陪同團長的做法開始實施。這些禮賓改革照會外國駐華外交使團,得到好評和歡迎。
自1978年9月起,從首都到省區市,除特殊情況外,國賓訪華時不再組織群眾夾道歡迎。1989年1月禮賓部門強調不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歡迎國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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