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7日電(記者 楊洋)“基層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是一項事關人民法院整體發展的大事,云南各級人民法院要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實效性,在新的歷史起點不斷開創人民法庭工作的新局面”,為加快云南邊疆民族地區的基層法庭建設,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許前飛今日通過電視電話會議,向云南全省法官提出要求。
云南地處中國西南邊陲,少數民族眾多。基層法庭建設長期以來都是當地法制建設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完善在邊疆民族地區,特別是貧困落后地區的審判工作,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年來加大了對這些地區法庭的建設力度。
許前飛表示,2007年以來,云南省派出人民法庭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審判工作、隊伍建設和物質裝備建設等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依法妥善審理了大量婚姻家庭糾紛、侵權糾紛和小額債權債務糾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有效防止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取得了顯著成績。2007年至2009年三年間,全省人民法庭審理的案件數量分別占到同期全省基層人民法院審理民商事案件總量的32%、31.6%和32.5%。此外,人民法庭結合實際,貼近群眾,開展巡回審判取得成效。2008年以來,各基層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建立健全巡回審判機制,在交通不便的山區、半山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人民法庭深入開展巡回審判,嘗試在有條件的鄉鎮和村委會設立巡回審判點,通過定期不定期巡回立案、開庭、調解和執行,方便群眾訴訟,巡回審判率逐年提升。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庭工作的有關規定,規范案件審判,提高隊伍素質,優化法庭布局,加強基礎建設,促進云南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許前飛在今日的會議中提出要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的隊伍建設,為公正廉潔執法夯實人力基礎,解決當前人民法庭審判人員不足的情況,基層人民法院要加強對審判力量的資源整合,杜絕“一人庭”、“兩人庭”甚至有庭無人的現象;要加強對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人民法庭通曉當地語言和風俗習慣的少數民族法官的配備,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
許前飛認為,云南在全國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在全省范圍內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差異也較大,在山區、半山區和民族聚居地區法庭,要進一步加強巡回審判工作。人民法庭的法官要盡量走出去,走到山里去,走到老百姓的寨子里,沉到當事人中間去辦案,盡量貼近民眾,用他們能夠接受的方式,聽得懂的語言去溝通交流,去做工作,為他們化解糾紛。“真正的巡回審判,就是要在糾紛的發生地去解決糾紛,在糾紛的發生地,糾紛尚未升級,這個時候到糾紛發生地解決,有利于了解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有利于矛盾糾紛的解決,否則處理糾紛的層級越高,離開糾紛發生地越遠,糾紛就更難處理。”許前飛對巡回審理工作做出明確的要求。
許前飛最后要求各級法院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認為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是整合基層各方面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糾紛的有效途徑。許前飛希望各級法院要全面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積極支持,綜治部門綜合協調,人民法庭、司法行政和基層組織各司其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既充分發揮作用,又相互協調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在大調解工作體系中,要充分發揮司法的引導、保障作用,加強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在程序對接、效力確認、法律指導等方面的協調配合,實現三大調解的銜接互動,優勢互補,提升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水平,進一步夯實和鞏固基層基礎。(完)
參與互動(0) | 【編輯:聞育旻】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