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漳州市薌城區交通局副局長鄭朝棟醉酒超速駕駛一輛公用吉普車,在漳州市區江濱路洋老洲游泳池往西路段撞上了前面的一部摩托車,摩托車上的一男一女雙雙被撞飛,嚴重受傷。 經交警部門檢測,肇事司機鄭朝棟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達到了256毫克,遠遠超過80毫克的醉駕標準。記者昨天從漳州市薌城區交警大隊獲悉,鄭朝棟因醉酒駕駛已于事故次日8月18日,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并處罰款1500元。
據當晚在場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稱,受傷的兩個人都是事故摩托車上的人,兩人被撞飛出去后,摩托車還被往前面推行了10多米。該市民還稱,事故發生后,從肇事車上走下來的共有兩男一女共3個人,“個個都滿身酒氣,明顯都喝高了,幾乎站不穩”。而且,車上下來的人態度十分傲慢,尤其是坐在副駕駛位上的那個女的特別囂張,還說“不要緊啦,該怎么花就怎么花”。
昨天下午,記者了解到,當晚的肇事司機名叫鄭朝棟,1954年出生,是薌城區交通局副局長。薌城區交警大隊交管股負責人表示,當晚接到報警后,他們就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并對肇事司機進行酒精測試,酒精含量是256毫克/100毫升。第二天,根據有關規定,交警部門就對肇事司機鄭朝棟處以行政拘留15天并處罰款1500元,并將此事抄報當事人所在單位,“一切依法辦事”。
對于鄭朝棟醉酒駕駛公務車撞人一事,薌城區交通局局長張碧云表示,這肯定是違反了公車使用方面的規定。事情發生后,張局長還特地在局里召開會議,重新強調有關規定,組織大家再學習,并突出強調“不能公車私用”“不能酒駕”等規定。張局長說,等交警部門將情況調查清楚后,局里將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理。至于當晚說話傲慢的那名女性,張局長承認也是薌城區交通局的工作人員,“如果她真的那么說,肯定不對,嚴重影響到公務員的形象”。(《東南早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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