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7月26日電(鐘旖) 記者26日從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獲悉,當日,《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首次提請審議。該草案主要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做出了規定。
“據統計,目前重慶登記的食品小作坊有8000多家,納入統計的食品攤販(不含占道經營的游攤)4萬多家,從業人員約12萬人。”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夏永鵬透露,因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數量大、分布廣、規模小、從業人員文化程度普遍較低、生產經營條件比較簡陋,食品安全風險較高,監督管理的難度也比較大。“因此有必要制定管理條例進一步防控食品安全風險、保障食品安全,促進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有序健康發展。”
草案明確,管理對象是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并對其進行了界定。同時明確了市、區縣、鄉鎮三級政府分別承擔的管理職責。尤其強調了區縣政府的屬地監管責任,要求區縣政府將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納入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并組織實施。
在食品小作坊的管理上,草案確定了登記監管方式,建立了食品追溯制度,限制了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品種,規范了食品小作坊的生產經營行為,并對食品小作坊銷售食品作出了特別規定。
食品攤販方面,草案確定了備案監管方式,明確了食品攤販的經營規范。要求食品攤販應當在劃定區域和確定時段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公示備案卡,遵守相關經營要求,并規定了監管制度。
此外,草案還結合當地實際,補充了在學校、醫院、建筑工地、居民住宅等特定區域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攤販的監管內容,完善了家庭宴席服務活動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責任,規范了相關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措施和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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