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規范漢字表》征求意見稿引來諸多評說——
由教育部、國家語委推出的《通用規范漢字表》,目前正在征求全社會的意見(見本報8月12日A1版報道),其中頗為引人矚目的是,這次恢復了51個異體字,還有“剋、鍾、蘋、、濛、硃”等6個繁體字納入了漢字表。那么,這是否預示著繁體字會“卷土重來”?增加繁體字會不會對現有的中小學語文教學和作文考試帶來影響?
被疑“投石問路”
盡管《通用規范漢字表》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寧教授強調說,不能因為恢復了6個繁體字就意味著國家固有的語言文字政策會發生變化,在我國“基本上不恢復繁體字,現在恢復的繁體字都是必須恢復的”。但坊間包括語文界出現了一種微妙感覺,這6個繁體字的恢復會不會是帶有一種“投石問路”的性質,考量一下大眾的“承受能力”?
上海師大附中語文特級教師彭世強說,這次將6個繁體字納入《通用規范漢字表》其實是很謹慎的,例如“鍾”字,作為姓的話,代表了一個家族,如果都簡化成了“鐘”字,其實那是硬將兩個家族變為一個了,很容易在使用和理解上產生偏差。
不妨“識寫分離”
華東師范大學中文系教授、《中文自修》主編李鋒說,一旦《通用規范漢字表》正式通過公布,即代表了一種國家意志,在日常教學和人際交往中就必須堅決執行,但就目前來看,尚沒有證據表明繁體字會大量出現在我們的書面語言和規范文件中,因此,中小學教科書也沒有必要人為地“改簡就繁”。李教授進而提出,為了便于祖國內地與港澳臺等華文地區的交流,適當地讓中小學生識別繁體字,也有其合理性與必要性。對此,彭世強說,在語文教學中對待繁體字的態度不妨采用 “識寫分離”的辦法,即不求會寫但求認識,條件具備的學校還可增加繁體字的選修課。
學什么考什么
目前我國中小學語文教材所使用的漢字大約有3500個,因此,這次在整理《通用規范漢字表》的征求意見稿時,對3500個常用字做了優化。國家語委副主任李宇明說,將來制定語文課程標準和編寫教材時,都應融入漢字表的精神,也就是說“學什么考什么”,語文考試的用字當然不會突破這3500字。
華東師大語文教育中心副教授、上海高考語文閱卷中心組組長周宏說,在多年的語文閱卷中幾乎沒見有上海考生寫繁體字的現象,但閱卷組并沒有對繁體字說 “不”——如果是用錯字或寫不對筆畫,那肯定要扣分;對使用繁體字則不會扣分,因為只要書寫正確且用字恰當,就沒有扣分的理由。
本報記者 王蔚 實習生 卜惠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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