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廣永 見習記者張學斌)心愛的女兒在幼兒園輪滑課上不慎摔倒,造成前臂兩處骨折。由于與幼兒園協商不成,媽媽將自己遇到的情況發到網絡論壇上,引起不少網友的關注。該家長認為,由于校方沒有盡到看護責任,造成了女兒嚴重骨折。她決定要把冠×幼兒園告上法庭,并索賠100萬元。
事件:輪滑課上4齡童摔斷胳膊
事件中受傷的小靜(化名)今年4歲,事發至今仍在調養之中。事情發生在一個多月前的10月23日。小靜媽媽稱,當天上午女兒所在幼兒園中一班30多名學生上輪滑課時,女兒小靜和其他七八名初學的學生一起被安排到水泥地過道上自行練習,并且僅由一名老師看護。結果小靜在園長及老師眼皮底下重重地摔倒在地。
事發后,小靜媽媽趕到冠×幼兒園醫務室。她回憶,校醫當時對她說,已經檢查過了,問題并不是很嚴重。由于小靜總是喊痛,于是她便將女兒送至佛山中醫院檢查,結果發現女兒左手前臂兩處骨折,其中一處嚴重錯位。
11月20日,由于“骨折錯位較大,斷骨長勢出現夾角”,醫生不得不將骨折處重新復位。
女童之母:校方在沒有足夠看護人員的情況下,將孩子安排在危險的水泥地面練習
小靜媽媽認為,事情之所以發生,是因為校方在沒有足夠看護人員的情況下,將初學輪滑的孩子安排在危險的水泥地面自行練習造成的。
在與校方多次溝通后,小靜媽媽未得到滿意答復。她決定把冠×幼兒園告上法庭,并索賠100萬元人民幣。她希望籍此引起所有幼兒園及有關部門的關注,避免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幼兒園:小靜是不慎摔傷,幼兒園愿負擔醫療費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張槎東鄱南路的冠×幼兒園。幼兒園林園長表示,小靜受傷經過并非她媽媽所說的那樣。
事發當天上午的輪滑課上,每個孩子練習時都有1名老師和1名教練在一旁輔導!拔覀兪窃谀z墊上練習,并不是她所說的水泥地上”。
事發后,他們立即聯系家長,并和家長一起將孩子先送到婦幼保健院,然后又轉往中醫院。“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到100%保護,孩子出事確實是個意外”。
林園長認為,孩子是否上輪滑課程都是家長決定的。而且輪滑是他們幼兒園的一個特色,學習輪滑的最好年齡是2到4歲,讓四歲的小靜參加練習并無不妥。
孩子學輪滑難免有磕碰,事發后園方曾專程向孩子父母道歉,但其父母拒不接受。
對于家長所稱拒不賠償的說法,她并不認同,園方已退還小靜沒有來上學期間的學費,并愿意負擔小靜的醫療費。
律師:若未盡到看護義務園方將要承擔賠償責任
廣東華法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進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條文,在本案中,若幼兒園在小孩運動的過程中未盡到管理、看護、安全設施提供或其他相關義務,則存在過錯,應按照其過錯程度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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