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抄襲真的很容易被發現
論文抄襲事件經媒體報道后,許多東北財經大學的學生和畢業生在該校BBS白果社區上發表了各自的看法。有人在帖子中寫道:“他的抄襲是對東財碩士教育的褻瀆,是對所有認真寫畢業論文東財學子的褻瀆,在這樣艱難的時刻,我們沒有別的辦法,只有積極地面對,考驗我們學校危機公關的時候到了,希望校方不要諱疾忌醫,刻意回避!”也有人感嘆:“看來今年我們的論文注定要從嚴了。大家趕快加油寫吧。”
還有取名為“天涯的代價”的網友提出了“建議東財圖書館引進碩士博士論文類比數據庫”的建議。他在帖子中提到,“每一個碩士博士提交論文之后,應首先在這個數據庫中進行相關專業已有論文的比較,若相似度超過一定水平,則被認定為不合格,要求其重新修改之后再提交。這一方面把問題解決于事前,另一方面實現我校學術研究與國內外先進科研慣例的接軌。”
史上最牛碩士論文抄襲事件的發帖人小蕭曾提到他發帖的初衷:主要是因為現在正值各高校開展學位論文答辯的時期,想提醒那些抄襲的人,抄襲真的很容易被發現,所以最好不要抄襲。
他告訴筆者,他所在專業的老師基本上全看過了此次關于論文抄襲事件的報道,有的老師還特意提醒他們指導的學生要注意學術規范。而在他參加的論文答辯會上,參加評審的一些專家也提到了現在對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抓得很嚴格。其中一位參加答辯的同學引用的太多了,被答辯委員會要求明確標示引用出處,并建議他進一步修改論文。
小蕭也告訴筆者:“發這個帖子也想表示一下對現在碩士教育質量下降的不滿。”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發帖人小蕭是“一名正在撰寫論文的大學生”,有網友據此質疑小蕭的發帖動機,“感覺整件事情是一個陰謀”。對此,小蕭向筆者表示,他只是廣西一所高校研三的學生,不是統計學專業的。他目前已完成畢業論文的答辯,即將畢業。
專家:關鍵在于真正實行導師制
著名教育家,武漢大學原校長劉道玉在今年年初發表的《徹底整頓高等教育十意見書》一文中就將“研究生泡沫化”列為目前高等教育中存在的嚴重問題之一。文章還指出,“雖然公開學術造假是個別的,但學風浮躁和浮夸卻很普遍,至于‘假項目’、‘假論證’、‘造假論文’、答辯走過場更常見了。”
著名教育問題研究專家熊丙奇博士認為,防止“學位論文抄襲”的關鍵在于真正實行導師制。他指出,近年來出現的學位論文抄襲事件,共同的原因是在平時培養中,老師對學生的指導很少,在審閱學生的論文時,導師放寬要求,甚至有的老師根本就沒認真審閱。現行制度下的中期答辯、論文盲審等,都很難真正避免論文質量不高、學術不端問題。不改革制度想避免學術不端,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他在自己的博客中寫道:對于研究生培養質量來說,核心的保障措施,不是形式上的各種規定,而是導師負責制,即導師對學生的培養方式、培養內容、培養質量真正負責。目前,從研究生招生,到課程設置、論文答辯,導師只有很少的發言權,最后變為雖有導師負責制,導師卻不負責的情況。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朱勇教授在接受筆者采訪時也指出,防治學生論文抄襲,導師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他認為,導師不僅要在知識傳授和方法訓練上指導學生,承擔“傳道、授業、解惑”的責任;同時,也應加強對學生的道德引導,幫助學生提高誠信素質、學術品德。
談到導師對自己的影響,正在浙江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的西北政法大學講師褚宸舸深有感觸。他告訴筆者,他的博士生導師在給學生上第一次課時,專門細致地講了研究規范的問題。他每次把論文發給導師看時,總被批改得密密麻麻。
他在西南政法大學讀碩士時,盡管自認為算是個勤奮認真的學生,但每次去見導師,心里也還七上八下,害怕受到批評。他認為,自己后來能發表很多論文,并獲得優秀畢業生和優秀碩士論文,與導師的嚴格要求和提攜是分不開的。
現在,褚宸舸成了一名老師,他這學期給西北政法大學研究生授課時,發現有一半學生提交的論文不規范,就進行了嚴厲批評,還專門拿出 4個小時教他們如何做規范性的研究和注釋,對學生習作逐文點評。對此,學生們反映收獲很大。在褚宸舸看來,治理抄襲之風的根本是學生和導師一起努力,建立一種良好向上的學風。
校方事前事后都要抓
在北京理工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的楊東平教授看來,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主要是學風、教風的問題。雖然徹底禁絕學術不端行為的想法并不現實,但他認為,從內因上可以通過學生加強道德自律,從外因上可以通過教育和紀律等方法進行防治。具體而言,可分為三個方面:首先,學校和老師應當重視對學生學術道德的教育,讓學生形成遵守學術規范的意識。其次,教師要以身作則,帶頭遵守學術規范,維護學術環境;再次,要嚴格懲處學術不端行為,抄襲者必須為其行為付出代價。如果沒有懲處,只會縱容抄襲等現象的頻頻發生。
他介紹說,在一些西方發達國家,學生在入學時要接受關于學術規范的教育,通過相關培訓讓學生意識到學術規范的重要性。一些高校的學生手冊上有關于學術規范的明確規定,學生還要在學生手冊上簽字表示接受相關規范的約束。這樣,學生和學校之間就建立了一種契約關系,學校通過契約明確告知學生應負遵守基本學術準則的義務,而學生的簽名代表一種承諾,今后在開展學術研究、獲得學分和學位時,就必須遵守契約的相關規定。
筆者從正在劍橋大學求學的中國留學生王宏偉處了解到,在英國,導師對學生做學術研究、發表論文的把關十分嚴格,此外也有一些其他教育方式。如他在入學時收到過校方的郵件,其中包含一些關于學術規范的內容;而在平時聽課和做實驗時,學生會在事前收到一份告示,被告誡可以相互討論,但不能抄襲。
西南政法大學教師、曾在法國埃克斯·馬賽第三大學留學的施鵬鵬博士告訴筆者,法國處理高校學術不端的做法相當簡捷:經校學術委員會認為某作品存在學術不端情況時,該教授(科研人員)就會受到最嚴厲的處分,即開除。一般而言,該教授(或科研人員)也不會再被學術界所接納。但他同時表示,這種情況在法國極少。在他看來,這與法國長期以來所形成的學術傳統及學術積淀有關,并且法國的學術行業自律性強,學術職業共同體成熟、規范。此外,法國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罰機制相對嚴厲,一旦被發現,絕無幸免。
朱勇教授介紹說,中國政法大學2006年確定了對于學位論文抄襲剽竊處理的標準,抄襲剽竊占論文總字數10%以下,修改論文,一周后、半年內答辯;占到10%~25%,修改論文,半年后、一年內答辯,或取消學位申請資格;如果占到25%以上,取消學位申請資格。2008年,將標準調整為3%以下,3%~10%,10%以上三個階段處理,相應數據段的處理結果同前。在2006年到2008年三年中,共檢查了3836篇研究生學位論文(包括碩士學位論文和博士學位論文),查出有抄襲行為的240篇。其中,抄襲論文占檢查論文總數的比例從2006年的11.02%降到了2008年上半年的5.76%。研究生學位論文“打假”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他同時指出,在目前階段,我們不可能徹底消除論文抄襲現象。因此,我們既需要通過誠信教育和道德引導,減少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同時,也應該正視這一現象,確定合法、合理的解決措施。
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對于學位論文抄襲行為,必須嚴格查驗,嚴肅處理。查驗的關鍵在于全面,不能有疏漏;處理的關鍵在于嚴肅、合法,而且行為與結果有對應性,可預期性。第二,無論是查驗過程,還是處理結論,都需要為當事人從制度上設計合適的救濟措施。確保當事人能夠在規則體系內擁有陳述、解釋、申訴、要求復查等權利和機會,確保事件的處理公開、透明、相對公正。第三,準確理解與論文相關的學生培養過程,嚴格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減輕因論文抄襲處理結果對于學生的連帶負面影響。
“對于學位論文抄襲,既要實施嚴厲的打假,也要給予寬容的救濟。”朱勇教授說。
(文中部分人名為化名) 實習生 來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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