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畢業與學位脫鉤
6月20日,周澤副教授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媒體和網絡曝光的論文抄襲事件越來越多,這促使他重新思考曾在5年前提出的“大學生畢業不必寫論文”的想法。
周澤告訴筆者,他感覺目前中國的高校招了很多學生,但原創的學術成果數量和學生的數量并不成正比。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個“合理的學術評價體系”。
他認為,在任何國家,真正有創新能力的人總是少數,讓所有學生都朝學術研究的方向去培養并不妥當。在一篇題為《大學生畢業不必寫論文》的文章中,他提出,大學畢業只表明受教育程度,與體現一個人學術能力的論文無關,大學畢業不必寫論文。
在與筆者的交流中,他再次強調了“對學生學術能力的評價和受教育程度的評價要分開”的觀點,進而指出,對學生應當因材施教,而不應“一視同仁”。
在這位年輕學者看來,應當明確畢業證與學位證的不同評價功能。學生只要在一個學校接受教育,完成了有關課程的學習,取得了合格的成績,就表明其達到了某種教育程度,就應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同理,作為對學生學術能力的評價,學位證書也不宜與受教育程度相聯系。
事實上,有類似想法的并非周澤一人。今年6月2日,著名教育問題研究專家熊丙奇博士在其博客中發表了題為《碩士研究生不寫論文又如何》的日志。文章指出,“ 我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在學位還是學術,過渡性學位還是終結性學位上一直存在困惑,基于學術、終結性學位的培養模式,要求碩士研究生在求學期間,具備較高的學術研究能力,因此,學制普遍在兩年到三年之間不說,還要求所有碩士生都必須撰寫畢業論文,同時在求學期間發表若干篇論文。但實際上,碩士研究生并不都是學術和終結性的,甚至其中的大部分應該是過渡學位,即不應該追求把每個碩士培養為學術性人才,不必對碩士提出過高的學術要求,如果要做學問,則主要集中在博士培養階段。”文章還介紹了一些發達國家的碩士研究生培養制度,諸如碩士研究生學制只有一年到一年半;在求學期間,沒有發表論文的要求,也無撰寫畢業論文的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朱勇教授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表示,各國學位制度不盡相同:歐美一些國家更多地將碩士學位看作一種過渡性學位,將其視作攻讀博士學位的準備階段,因此相應的水平要求不固定,學制時間較短。中國人口基數大,對教育的要求,對學位的期待,呈現多元化狀態,多數碩士學位獲得者將以碩士學位作為其求職就業、事業發展的最后學位,因而目前不宜將碩士學位簡單地設計為過渡性學位。在制度設計上,我們對碩士學位,有著明確、穩定的理論水平、知識結構、實踐能力的要求,學制時間也相對較長。根據社會發展的新需求,教育部已對研究生培養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心內容是,在學科專業設置、人才培養、課程安排等方面全面加大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提高應用型人才的比重。因此,我們應當在現有學位體系和教育制度框架下,落實教育部在研究生培養方面的新要求。
但朱勇教授也認同“將學位與畢業脫鉤”的做法。他指出,一段時間以來,我們一直將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賦予雙重含義:既是學位論文,又是畢業論文。通過該論文,既完成學業而畢業,又獲得相對應的學位。論文通不過,則雙重目的都不能實現。但實際上,研究生的“畢業 ”與“學位”是兩個概念,前者主要表明其學習經歷,后者則主要表現其學術水平。盡管“畢業”在表明學習經歷的同時,也表明理論素養、知識結構、學習能力等水平,但與學位論文所反映的學術水平仍有不同。將學位與畢業脫鉤,既能維護學位的高標準、高要求和嚴肅性,也能讓暫時未獲學位、但符合畢業要求的研究生比較順利地走出校門,這實際上也降低了實施嚴格的學位論文質量制度的難度。
他還介紹,中國政法大學從2006年開始,將研究生的畢業與學位正式“脫鉤”,取得了預期的實施效果。某學位申請者因其論文質量等問題不能或暫不能獲得相對應的學位,但如果該論文達到畢業論文水平,仍能正常畢業,走向社會,實現就業。這一“脫鉤”,既防止了因論文質量導致的連帶負面影響,保護了學生的合法權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學位制度的嚴肅性。
實習生 來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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