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倪樂列舉高考加分四大弊病,呼吁———
2010年廈門國際馬拉松賽爆出作弊丑聞,男子組前100名中有約30個成績被取消,其中,有人作弊的目的就是為了達到男子馬拉松國家一級運動員的標準,從而獲得高考加分。圖中6人沖線,卻出現了11個成績,估計其中5人是一個人頂兩個用。
本報訊 羊城晚報特派記者尹安學、薛江華、曾頌報道:去年,各種高考“加分”丑聞見諸媒體。浙江高考航模加分、重慶31名考生民族成份造假……這一系列事件,讓執行多年的高考加分政策面臨信任危機。昨天,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倪樂提交建議,認為必須對高考加分進行改革或取消。
倪樂列出了高考加分不合理的四大方面:
———高考加分損害了教育公平;
———高考加分最高可達20分,太高。內地每年都有幾百萬考生參與高考競爭,一分可能改變一個人的命運,加一分就可能提升幾千上萬的排名;
———高考加分政策太亂,少數民族、烈士子女可加分,搞個發明可加分,跑兩下可加分,優秀學生干部可加分,人才引進、招商引資可加分,有的地方甚至獨生子女也加分。高考加分五花八門,據有關統計加分項目超過190項;
———高考加分缺乏公平機制,操作上不公平、不透明。
倪樂建議,國家應該盡快明確加分對象,制定加分的基本原則、加分對象的范圍、標準、控制比例等等,使教育部和省級教育部門在制定規定時有基本的原則可以遵循。教育部制定的加分規定,適合全國各高校,省級教育部門制定的加分規定只能適用于省屬高校,地級教育部門制定的加分規定只適用于地級市所屬高校,縣級教育部門無權制定加分政策。
“同時還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加分項目!”倪樂說,農村獨生子女加分、人才引進加分、招商引資加分、優秀學生干部加分等項目可以取消。對見義勇為者加分、退役軍人、烈士子女加分取消后可采取經濟補償方式解決。對體育、藝術類特長加分應限定在報考體育、藝術類高等院校。
倪樂特別強調,要強化外部監督公示監督。比如被加分者名單必須公示,對公示的范圍、時間等作出具體規定,當有人提出異議時,應舉行公開聽證,建立問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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