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國青年報》幾天前最先報道了羅彩霞事件以來,引發了各方的聲討、譴責以及反思。隨著湖南省和邵陽市調查組的全面調查,王佳俊頂替羅彩霞上學并就業的事件,逐步大白于天下。
坦率地講,媒體剛剛披露湖南隆回縣公安局原政委王崢嶸的女兒王佳俊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一事時,筆者并沒有感覺很驚訝,“權力通吃”、“贏者通吃”的表演在當下一些地方并沒有謝幕,“學好數理化,不如有個好爸爸”渲染的不過是陽光下的潛規則罷了。所以,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上學事件不是孤本絕唱。
比如,2000年《中國青年報》就披露了黑龍江省肇東市劉麗麗1995年冒用同學孫佰艷的名字和中考分數,“考入”一所師范學校,并以孫佰艷的名字畢業、參加工作的事件;比如,2007年《民主與法制時報》披露江西省廣豐吳小燕冒用同學邱冬芳之名上學并順利畢業、工作事件;再比如,2008年重慶科技學院查出兩名頂替者等。這些現象表明,試圖以冒名頂替的途徑而步入大學的事情在之前,確有發生。
每一件冒名事件中都必然有既得利益的一方,哪怕他(她)們長期生活在惶恐和惴惴不安之中,哪怕他(她)們時刻受著道德良知的煎熬。而那些受蒙騙的學子和家庭所失去的,輕的是一次升學的機會,重的則可能是一個人及一個家庭命運的徹底改變。二戰時期一位父親在兒子墓碑上刻下一段話:“對于國家而言,你只是普通一兵;對于我而言,你是我的全部。”而高招制度的公平所受到的挑戰與傷害,則更是人們所擔心的。
我們必須追問:校園內外還有多少王佳俊在“潛伏”?(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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