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發生的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羅彩霞事件”還未落音,湖北孝昌縣又出現了一起離奇事件:未經高考的高二學生,頂替他人上了大學。頂替學生鄭某,2006年從長江大學畢業后,至今仍在外地打工;而被頂替的王俊亮,則從湖北民族學院畢業,去湖南一家企業工作一年后,考取廣州某大學研究生,現在讀。
事發之后,涉嫌頂替上大學事件操作的三方倒是很坦然:王俊亮的班主任鄧老師一口承認有此事,并親手將王的錄取通知書交給了鄭某的父親,表示自己的行為有辱師德;頂替者的父親鄭先生說,從孝昌一中取走王俊亮的通知書后,拿在手中心里并沒有一絲喜悅, 現在愿意誠懇地向王俊亮賠禮道歉;長江大學的聶書記也表示將進一步查實,給公眾一個說法。
高考招生錄取制度曾一直被視為執行最得力、最認真的制度。高校錄取需經過學校、教育局、公安局及各級招考部門、錄取學校等多道程序層層把關。一般情況下,新生會持有當地公安機關開具的轉戶手續,上面應該有本人的照片,只要將這個照片與省教育廳網上的照片一核對,就能發現問題。
然而,鄭某堂而皇之地完成了4年大學生活并順利畢業,那么一次次的身份認證是如何通過的呢?我們不得而知。“王俊亮事件”的出現使人看到“瞞天過海”竟如此容易。從填報志愿、分數發布到招錄完成,時間可以說是相當短暫的。一個瞞天過海事件得以成功,其間需要成套的文件移造,諸多環節的認可,這些能夠在極為短暫的時間內完成,造假者的效率令人驚嘆,但鑒定識別之粗疏、規則變通之容易也令人感嘆。
關乎公平正義、關乎社會階層公平流動的高招制度應該是嚴肅和純凈的。在現代信息社會里,隨著公民身份制度的健全以及科技、通訊手段的進步,高招制度更應是世人心目中按部就班、嚴格管理、強大監督、陽光操作、滴水不漏的典范。然而就是這方凈土,竟然也被某些不受制衡的權力侵蝕和涂污了。只要存在這樣的權力暗箱操作,一個個羅彩霞、王俊亮就會被冒名頂替并被蒙在鼓里。
連續的冒名頂替事件讓我們反思高招制度。是否可以考慮建一個全國聯網的招生核查系統,讓每個有疑問的考生都可方便地用個人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信息,免費查詢,以減少錄取者同名同姓且身份證號碼都相同的怪事。高校是否也該進行必要的入校比對核查工作,共同提高冒名頂替的難度和風險系數,以遏制這種不法現象。當然,這一切的前提,還是所有權力都得到有效監督制約。
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如果一個公民最基本的受教育的權利都被權力侵蝕,那么公平和正義更無從談起。因此,必須對此類事件依法嚴格查處,堅決捍衛社會的公平正義和道德底線。(夏斐 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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